
WIND數據統計顯示,截至昨日,滬深兩市今年共有409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東存在減持行為,其中,4家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套現金額在10億元以上,減持過億元的公司也有近百家。由此可以看出,2017年上市公司減持數量并沒有減少,而是愈演愈烈。
為什么這些公司迫不及待的減持公司股票?一句話,就是對上市公司沒有信心,拿錢走人。但是這種行為對中小投資者來說,傷害卻是不言而喻的。
今年還有一個比較突出的案例:公司大股東利用高送轉打掩護減持套現。媒體報道的數據顯示,發布2016年高送轉的公司中,贏時勝(40.650, 0.48, 1.19%)、云意電氣(19.340, 0.00, 0.00%)、和邦生物(5.270, 0.01, 0.19%)、中能電氣(33.430, 0.47, 1.43%)等公司在高送轉的背后,公司均發布了大股東減持相關公告。其中,和邦生物3月15日晚公告稱,第一大股東和邦集團于1月4日、3月10日、3月14日已合計減持公司5%股份。
對于大股東的減持套現,也有專家表示,資本市場為眾多民營企業提供了財富迅速增值的機會,但很多股東減持套現后不愿再從事實業,這無疑會讓實體經濟面臨不斷“失血”的風險。
因此,如何規范大股東減持行為,將成為資本市場的緊迫任務。雖然2016年1月份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對重要股東減持作了進一步規定,但事實上,大股東仍可以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輕松繞過《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中的相關條例。
筆者認為,規范大股東的減持行為,離不開疏、堵結合的方式。首先,大股東有依法減持股票的權利,對其不能一堵了之。所以,應加強對其減持行為的規范和疏導,例如可以從延長鎖定期和加強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規范,或者從減持比例上加以限制,都能很好地規范大股東減持行為。其次,需要堵住大宗交易的漏洞,預防大股東從這個渠道減持套現資金,同時,應該禁止上市公司一邊高送轉,一邊大幅減持。只有這樣,才能讓大股東減持更趨理性,讓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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