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3 10:36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關于興華、致同、大華、瑞華、立信、眾華等6家會計師事務所旗下首發和再融資項目被全線叫停的消息在整個投行圈迅速傳播開來。
6月12日早間,一則關于興華、致同、大華、瑞華、立信、眾華等6家會計師事務所旗下首發和再融資項目被全線叫停的消息在整個投行圈迅速傳播開來。“發行部已給受理處下函,涉及上述這六家會計師事務所的材料均不受理,發行部和上市部都不收。”當天,滬上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董事總經理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已經確認了。項目方著急的話,大概率要換會計師。”
另有券商投行項目負責人稱,上述6家會所證券業務項目暫停時間以5月28日為界限,已經報了材料的還未受理的,要不是撤回材料,要不就是給不受理函。
“之前,上市部是最早實施不接受材料的,不過口徑是三家會計師事務所,但是范圍會隨時變化,應該會跟發行部保持一致。”對此,上述該負責人表示。
12日,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智斌律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這六家會計師事務所被證監會拒之門外,應該與‘138號文’文件有關。”
“138號文”
在王智斌看來,“138號文”可以視為是另一把懸在中介機構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對于規范中介市場以及證券市場秩序均有積極意義。
今年3月,證監會第138號令發布了《關于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的決定》(下稱《規定》),自2018年4月23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規定》重點解決了各證券中介服務機構暫不受理、中止審核政策不統一的問題,更擴大了暫不受理適用范圍。從統一各中介機構監管政策角度出發,《規定》將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均納入暫不受理、中止審核措施政策的適用范圍。
如《規定》在“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請決定”中,增加兩項分別作為該款第(三)、(四)項:
“為申請人制作、出具有關申請材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且涉案行為與其為申請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屬于同類業務或者對市場有重大影響”。
“為申請人制作、出具有關申請材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且涉案行為與其為申請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屬于同類業務或者對市場有重大影響”。
“事實上,中介機構未能勤勉盡責已是證券市場的頑疾,有些情況下是由于疏忽大意未能勤勉盡責,有些時候是故意迎合委托方。”對此,王智斌直言。
早在2016年7月和2017年5月,立信曾分別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并因此被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且被要求整改。
同樣,瑞華也曾因6家上市公司項目而被證監會調查(其中四家已經結案)。僅2017年一年,瑞華就三度受罰。
上市企業反應迅速
6月12日,就旗下證券業務項目被暫停受理一事,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致電了上述六家會所。當天上午,有接近立信的有關人士確認了上述消息的真實性。
瑞華一位工作人員當天下午一點半左右回應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公司領導正就此召開緊急會議,有消息的話,公司會在官網第一時間進行回復。”不過,截至發稿時止,瑞華尚未就此發布相關信息。
而致同市場部一位工作人員在聽說記者來意之后,聲稱此事不歸其負責,并迅速掛斷了電話。此外,北京興華、大華相關人士表示暫時沒有聽說上述消息。截至記者發稿時止,眾華相關部門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根據上市公司2017年年報統計表明,就業務量排名而言,上述6家會所中,立信、瑞華、北京興華、致同等4家會所在79家會所中均位列前十強。
其中,立信和瑞華分別排名第一和第二位,全年服務上市公司數量分別達1144家和998家;北京興華和致同則分列第5和第9,全年服務上市公司數量分別為457家和394家;眾華和大華相應數量各為188家和2家。
就IPO項目而言,截至2017年年末,上述6大會所服務的IPO項目共計214個、163個、94個、66個、41個、1個。
值得一提的是,已有上市公司快速作出了反應。
6月10日晚間,華鵬飛(8.130, 0.00, 0.00%)(300350.SZ)披露了關于重組延期復牌暨更換中介機構的公告。華鵬飛表示,為了更好地推進重組,公司擬聘請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擔任此次交易的審計機構。此前,停牌期間,公司原擬聘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擔任本次交易的審計機構。
此前,神霧節能(11.290, -0.65, -5.44%)(000820.SZ)控股股東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于6月8日發布關于中介機構發生變更的公告稱,原審計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為中喜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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