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8 09:24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劉云峰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華統股份圍繞生豬產業鏈一體化布局,該公司主營業務涵蓋生豬養殖、生豬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三大主要板塊,此外還配套擁有飼料加工、家禽養殖及屠宰等業務。報告期內,華統股...
《電鰻財經》劉云峰/文
《電鰻財經》關注到,國內知名養殖及屠宰企業浙江華統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統股份)近幾個會計年度內業績存在較大波動,該公司還曾因2021年業績預告修正與最初公告數據差異較大被當地證監局出具警示措施。
此外,現階段企業ESG表現與融資成本之間的關聯已逐步加深,但近些年華統股份及其附屬公司卻因環保問題頻遭處罰。華統股份目前正籌劃最新定增事項,該公司的相關環保問題引起了交易所的高度關注。
外部環境變化凈利巨幅波動 曾因業績預告差異問題被警示
華統股份圍繞生豬產業鏈一體化布局,該公司主營業務涵蓋生豬養殖、生豬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三大主要板塊,此外還配套擁有飼料加工、家禽養殖及屠宰等業務。報告期內,華統股份收入及利潤主要來源于生豬養殖及生豬屠宰兩大業務板塊。
數據源自巨潮資訊
巨潮資訊數據顯示,2020年-2022年,華統股份實現營業收入88.36億元、83.42億元、94.52億元,同期凈利潤為1.35億元、-1.92億元、8774.47萬元。近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華統股份的營收與凈利潤存在較大波動,2021年該公司凈利潤下滑明顯。
《電鰻財經》關注到,2022年1月29日,華統股份披露的2021年度業績預告中預計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盈利1000萬元-1500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8.9%-92.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虧損8000萬元-1億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9.42%-324.28%。公司稱報告期內,生豬價格大幅下跌,同時因公司淘汰更新低效母豬、弱豬,加之飼料原料價格連續上漲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生豬養殖業務業績下降。
華統股份2021年修正后的業績預告
但2022年2月26日,華統股份發布2021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該公司調整后業績為預計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1.70億元-2.30億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5.83%-270.25%,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虧損1.90億元-2.40億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6.13%-638.28%。
對于業績修正的原因華統股份稱,自2022年2月以來,我國生豬市場價格進一步走低,且近期降幅較大,公司管理層根據近期生豬市場行情,審慎評估生物資產的減值風險,對2021年末公司存欄的生物資產補充計提生物資產減值準備。其次,公司對前期取得的部分政府補助進行了賬務處理調整,將計入當期“其他收益”的部分政府補助調整計入“遞延收益”進行分攤,導致公司2021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比前次業績預告時有所降低。華統股份還指出業績預告修正有關事項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預溝通,截至公告日雙方在業績預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浙江證監局關于對華統股份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但《電鰻財經》關注到,2022年6月,浙江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浙江華統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指出,華統股份的2021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與2021年度業績預告差異較大,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華統股份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關于2021年一季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2021年三季度報告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2021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三季度報告中政府補助相關會計處理進行了差錯更正。華統股份2021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三季度報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浙江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相關規定,華統股份董事長兼總經理朱儉軍、財務總監張開俊、董事會秘書朱婉珍對前述兩項事宜均負有責任。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上述人員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業績虧損引評級機構關注 擬定增不超過19.40億元
華統股份2023年半年報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2023年8月31日,華統股份發布的最新半年報顯示,該公司2023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41.18億元,同比增長6.7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56億元,同比下降503.21%,華統股份在相關業績預告中指出,報告期內公司生豬養殖產能快速釋放,生豬出欄量較去年同期大幅增長,但生豬價格持續處于低位,導致公司報告期內生豬養殖業務虧損;報告期末,由于毛豬及豬肉市場價格下跌,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和謹慎性原則,對存欄的消耗性生物資產及庫存豬肉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報告期內公司總部資產更新,產生了部分處置資產損失。
中證鵬元關于關注華統股份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虧的公告
2023年7月25日,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證鵬元”)作為華統股份債券評級機構發布了關于關注華統股份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虧的公告,中證鵬元密切關注國內豬肉價格走勢對華統股份經營業績的影響,并持續跟蹤以上事項對公司主體信用等級、評級展望以及“華統轉債”信用等級可能產生的影響。
此外,該公告中也指出,2023年7月19日,華統股份發布的《浙江華統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公司擬向包括華統集團有限公司在內的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定向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9.40億元,擬用于生豬養殖建設項目、飼料加工建設項目及償還銀行貸款,其中擬償還銀行貸款5.82億元。
頻因環境污染問題被處罰 相關環保民事訴訟引關注
截圖源自澎湃新聞相關報道
華統股份所屬的農副食品加工行業其廢水排放問題受季節性波動較大,已被國務院列入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2023年4月,澎湃新聞發布的中國上市公司環境績效榜2022年度后100位中,華統股份環境績效得分-273.38分,上市公司環境績效榜排名倒數第7。環境績效得分較上一期下降202.97分,全A股排名下降81位。榜單周期內,13家關聯企業因環境違規問題被處以罰款,據蔚藍地圖不完全統計,涉及處罰金額800余萬。(數據源自澎湃新聞)
衢州市衢江區政府網站
衢環衢江罰〔2022〕17號
《電鰻財經》關注到,2022年華統股份旗下公司環保問題較為凸顯。衢州市衢江區政府網站顯示,華統股份全資子公司衢州華統牧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衢州牧業”)2022年收到多張罰單。衢環衢江罰〔2022〕1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衢州牧業養殖場內存欄兩萬五千頭左右;圍墻西側后門附近埋有一根直徑約10cm的黑色塑料管,塑料管內有米黃色廢水外流,經調查,該米黃色廢水是該公司銷售中心出豬前給豬進行噴淋降溫后的廢水,該廢水收集后流入銷售中心門口的水泥收集池,經水泵用一根直徑約7cm的臨時管道引到圍墻小門外水溝,經后門口引入黑色塑料管,排入外環境,因上述情形衢州牧業被處以罰款46萬元。
《電鰻財經》關注到,在給華統股份定增事項的審核問詢函中,交易所要求華統股份說明最近36個月受到的行政處罰涉及的相關違法行為是否構成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是否構成此次發行障礙,是否存在受到食品安全領域行政處罰的情況。
2023年9月27日,華統股份發布的審核問詢函之回復顯示,報告期內,公司處罰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行政處罰共計 73 項,其中環保相關行政處罰 56 項,食品安全領域行政處罰 2 項,其他行政處罰 15 項。華統股份指出結合處罰依據、裁量標準以及有權部門出具的專項說明文件,公司上述行政處罰所涉行為不屬于重大違法違規,不屬于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不會對發行人的日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亦不會構成此次發行的實質性法律障礙。
截圖源自公眾號“中國綠發會”
此外,《電鰻財經》關注到,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以下簡稱“中國綠發會”或“綠會”)于2023年1月在其官方公眾號“中國綠發會”發布《案件進展|綠會訴仙居華統種豬有限公司環境公益訴訟立案》,原文顯示“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政研室(以下簡稱“綠會政研室”)接到志愿者舉報,反映仙居華統種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仙居華統”)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經綠會調查發現,仙居華統公司確實存在多起環境違法行為,包括:沒有妥善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污等固體廢物,且有多次傾倒的違法行為;未按環評要求實施廢水零排放,且未重新報批環評報告書;污水溢出,流至廠區圍墻外環境等多項環境違法行為。其中,違法處置畜禽養殖廢棄物的行為,造成包括化學需氧量、總磷、總氮、氨氮濃度均超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對水環境造成了嚴重損害。依法應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險,賠償水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費用及服務功能的損失。
截圖源自公眾號“中國綠發會”
為維護公眾環境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督促相關企業增強環境意識、恪守企業社會責任、杜絕違法排污行為,綠會就本案向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環境公益訴訟。2023年1月4日,綠會收到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即(2022)浙10民初1202號(如圖)。”
中國綠發會官網顯示,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是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全國性公益公募基金會,也是2016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實施以來,全國首批認定公募資格的16家慈善組織之一。
華統股份發布的最新半年報顯示,仙居華統為華統股份控股孫公司(報告期內由控股子公司變更為控股孫公司),上述訴訟也引起了交易所的高度關注。華統股份被要求說明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對仙居華統提起的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的具體原因、案件進展及對公司經營可能帶來的影響。
華統股份在回復中指出,截至問詢函回復簽署日,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尚在對中國綠發會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 修訂)》第五十八條規定的訴訟主體資格進行異議審查中,該案尚未開庭審理,尚未進入實體審理階段。另一方面,此次訴訟所涉違法行為已被臺州市生態環境局予以行政處罰,臺州市生態環境局認定該些違法行為均不屬于嚴重違法違規,未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惡劣社會影響,且公司均已積極進行了整改。華統股份認為中國綠發會對仙居華統提起的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但目前,企業ESG(Environmental環境、Social社會、Governance公司治理)表現與融資成本之間的關聯已逐步加深,較好的ESG表現能夠為企業帶來市場價值的提升與融資成本的降低。因此,華統股份的環保問題仍應受到持續性關注。
上述定向增發事項尚待深交所審核通過,并獲得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才可實施,《電鰻財經》將對華統股份此次定增事項的后續進展以及公司相關環保問題持續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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