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5 10:59 | 來源:中國基金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資料顯示,聯合光電于2005年8月在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創業中心成立,經過多年的科技創新和研發投入,形成了集光電產品設計開發、超精密加工及智能制造為一體的完整業務體系,...
3月24日晚,聯合光電發布一則關于《2023年年度報告》的更正公告,以及更正后的2023年年報,隨之而來的是深交所的一紙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聯合光電在機器人(18.840,0.05,0.27%)相關業務的披露上存在三項違規:一是信息披露不準確;二是信息披露不及時;三是在非法定渠道發布應披露事項。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及時
在非法定渠道發布應披露事項
監管函顯示,聯合光電在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中稱,公司開發的“大載重四足機器人已具備行業領先的性能,可廣泛應用于通用場景的救災、巡檢、勘察、排爆、救援等任務,并計劃于2024年量產”。
公司在2025年3月24日披露的《關于〈2023年年度報告〉的更正公告》(以下簡稱《更正公告》)中稱,截至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時,公司大載重四足機器人仍處于前期開發階段,尚未形成專門的研發成果和核心技術,需進一步開發行走、動態平衡、越障、跳躍等動態功能后方能推向市場。公司尚未與任何客戶簽署合同、意向協議等任何形式的合作文件,尚未正式投產。
聯合光電披露大載重四足機器人計劃于2024年量產的預測性信息缺乏合理、謹慎、客觀的前提依據,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另外,《更正公告》顯示,聯合光電于2024年6月終止大載重四足機器人相關業務。公司在《2023年年度報告》中自愿披露大載重四足機器人計劃在2024年量產后,未及時披露該項業務的重大進展情況。
最后,2024年12月23日和12月30日,聯合光電在尚未于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已終止大載重四足機器人業務的情況下,在互動易平臺上回答投資者關于公司大載重四足機器人2024年量產情況時稱,根據公司的市場定位及經營戰略,公司暫無大載重四足機器人產品。
主營光學鏡頭制造
近期披露涉多個熱點題材
資料顯示,聯合光電于2005年8月在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創業中心成立,經過多年的科技創新和研發投入,形成了集光電產品設計開發、超精密加工及智能制造為一體的完整業務體系,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始終走在中國光學鏡頭制造行業的前列。
聯合光電稱在光學防抖、超高倍率變焦鏡頭、超高清4K激光顯示領域是國內唯一獨立開發并規模量產的企業。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記者注意到,聯合光電近期通過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互動易等渠道披露涉及多個熱點題材的信息。
3月12日,聯合光電發布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公告稱,公司于2024年開拓了AR/AI眼鏡業務,已與逸文科技在產品設計、研發及加工等方面達成深度合作,隨著產品逐步成熟、市場規模的增長,預計公司AR/AI眼鏡產品的出貨規模將持續提升。公司積極開拓AR/AI眼鏡相關產品的市場,與國內知名企業樂相(大朋)、小派、亮亮視野、納德等達成了友好的合作關系。此外,公司以LP身份參與的投資基金現為逸文科技的股東之一。
2月13日,聯合光電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與比亞迪(371.990,-3.37,-0.90%)有穩定合作關系,主要合作產品包括車載鏡頭、大小反射鏡、投影等,其中800萬像素ADAS車載鏡頭產品尚未開始供貨。
截至3月24日收盤,聯合光電最新市值為60.13億元。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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