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1 09:00 | 來源:雷達財經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雷達財經 文|馮秀語 編|李亦輝4月20日,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仁智股份,證券代碼:002629)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雷達財經 文|馮秀語 編|李亦輝
4月20日,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仁智股份,證券代碼:002629)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5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公司計劃為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全資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10,000萬元的擔保,其中為資產負債率70%以上的全資或控股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7,000萬元,為資產負債率70%以下的全資或控股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
擔保業務種類包括銀行借款、貸款、銀行承兌匯票等,擔保形式包括保證擔保、抵押擔保等。被擔保方包括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溫州恒勵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會認為此次擔保事項風險可控,符合公司戰略發展規劃,不會損害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12月3日,仁智股份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37號、(2024)38號)。
經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仁智股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與鴻博中益、潤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關聯關系情況及上述關聯交易,也未在2020年半年報、2020年年報、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
綜合考慮前述關聯交易發生額,關聯交易已停止開展等情況,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浙江證監局決定:一、對仁智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二、對陳澤虹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三、對溫志平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余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0年8月28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3月25日收盤持有仁智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參與維權,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資料顯示,仁智股份成立于2006年09月27日,注冊資本43664.8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溫志平,注冊地址為浙江省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十七路350號336室。主營業務為油田環保治理、井下作業技術服務、管具檢維修服務、石化產品的生產與銷售、光伏工程服務、新材料的研發、生產與銷售。
目前,公司董事長為梁昭亮,董秘為王晶,員工人數為129人,實際控制人為陳澤虹。
公司參股公司18家,包括廣東合創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仁迅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溫州恒勵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等。
在業績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營業收入分別為1.26億元、1.69億元和2.0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6.69%、33.76%和23.56%。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640.55萬元、1406.54萬元和-3494.59萬元,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分別為-79.75%、153.27%和-348.45%。同期,公司資產負債率分別為98.11%、84.57%和69.65%。
在風險方面,天眼查信息顯示,公司自身天眼風險683條,周邊天眼風險1643條,歷史天眼風險29條,預警提醒天眼風險166條。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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