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經濟承壓,社保降費率被視做給企業和個人減負的重要途徑之一。在4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人社部副部長游鈞介紹,三年多來,我國先后降低或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4次,總體社保費率從41%降到了37.25%,總體降幅接近10%,累計減少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而對于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一事,游鈞明確表示,這項政策實施以來,并沒有影響社保基金正常運行,養老金待遇未降低。據測算,養老保險基金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絕大部分地區還是能夠實現當期收大于支。
游鈞介紹,去年,我國企業養老保險的基金運行總體平穩,并且是穩中向好。數據顯示,2017年養老保險征繳收入增幅達17%,是近五年來最高的水平。基金的總收入達到了3.3萬億元,支出為2.85萬億元,當期結余將近4400億元,累計結余達到4.14萬億元,可支付月數達到17.4個月。“如果按照繼續延長養老保險降低費率的政策,政策執行期內可以為企業降低成本大約540億元。”游鈞表示。
對于人們擔心的降低養老保險費率會“牽連”養老金待遇下降等問題,游鈞予以否認。他表示,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的地區是有條件的,即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9個月以上,這樣才能使得基金的支撐能力受到保障。“而且,實施階段性降費的這些省份,前提條件就是必須要保證養老保險待遇按期足額發放,沒有這個前提,降費無從談起。”游鈞表示,我國從2016年開始實施階段性降費,總體效果是好的,不僅待遇沒有降,而且養老金水平持續兩年保持上升態勢。
公開信息顯示,按照國務院此前安排,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我國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
以北京為例,當年5月,北京社保中心宣布,根據市人社局與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決定從2016年5月起,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和失業保險費率將由原來的28%和1.2%調整至27%和1%。以每人5000元的繳費基數為例,北京降費率政策實施后,單位每月需為單個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款從1000元降為950元;而失業保險款從50元降為40元。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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