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8 03:32 | 來源:騰訊 | 作者:未知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中信保誠保定中心支公司營銷業務發展部人員在微信群編發中信保誠年金保險營銷宣傳信息,同時該公司部分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其本人微信朋友圈編寫或轉發中信保誠人壽保險營銷宣傳信息。
作為現在使用頻率最高的即時通訊工具,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不僅僅使用微信溝通,還利用微信強大的人脈網絡在朋友圈上進行各種產品的推介和銷售,保險代理人就是其中一個龐大的群體,他們通過朋友圈頻繁的向身邊親友發布產品營銷信息。不過,隨著中國銀保監會對自媒體平臺監管力度的加強,紅星新聞記者留意到,朋友圈里的保險產品信息也被納入了監管范疇,如果代理人對外發布了不當、不準確的消息,等著他的將是一紙處罰通知。
4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獲悉,因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微信群、朋友圈里編寫及發布公司保險營銷宣傳信息,部分內容存在不當、不準確等問題,中信保誠人壽收到了監管機構的處罰決定書。而在此之前,山西等地銀保監局也對不同保險公司的類似行為進行過處罰。
在微信里發布不實產品信息被罰
中信保誠“二進宮”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河北銀保監局發布監管函,公布了對轄內中信保誠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處罰決定。根據監管函內容,2018年9月至12月期間,河北銀保監局對該公司及相關分支機構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機構存在不實宣傳、違規招聘、違規遷址等問題,其中該公司員工利用微信等平臺發布不實信息這一違規操作頗引人關注。
監管函透露,中信保誠保定中心支公司營銷業務發展部人員在微信群編發中信保誠年金保險營銷宣傳信息,同時該公司部分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其本人微信朋友圈編寫或轉發中信保誠人壽保險營銷宣傳信息。上述信息均非中信保誠官方自媒體信息,非中信保誠統一制定和管理,且部分內容與保險條款或公司統一制定、管理的宣傳材料不一致,部分內容存在不當、不準確等問題。此外,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建設北大街支行、保定東風路支行向客戶發送宣傳中信保誠保險產品的短信,短信內容為中信保誠河北省分公司及保定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員提供,短信內容與中信保誠總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設計、印刷的信息披露和宣傳材料不一致。
由于上述問題違反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2015年修訂)》(保監會令2015年第3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銀保監發〔2018〕27號)等有關規定,暴露出中信保誠人壽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隱患。為進一步提高公司依法合規意識,嚴格經營管理,河北銀保監局對該公司提出了整改。
然而,紅星新聞記者在翻閱歷史處罰記錄后發現,中信保誠人壽在微信上“犯規”已經不是初犯,就在今年3月18日,同樣是保定中心支公司就在同一個問題上受到過監管處罰,此次被監管已是“二進宮”。根據3月18日河北銀保監局的處罰決定書內容,中信保誠保定中支存在在微信群編發內容不實的保險營銷宣傳信息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2015年修正)》第五十三條規定,依據該規定第六十九條,河北銀保監局決定對中信保誠保定中支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對直接負責人李雙存予以警告,并處罰款0.5萬元。
自媒體平臺成監管新目標
山西等地銀保監局已開出罰單
微信強大的人脈網絡給各類產品提供了便捷的銷售渠道,保險產品也加入其中。在幾乎每位微信使用者的通訊錄里,都難免會有保險代理人的身影,于是朋友圈、微信群就成為了他們進行保險銷售的陣地。但是,由于發布主體眾多且分散、信息審核不嚴,微信及朋友圈內的保險銷售成為了虛假信息的聚集地,各種“炒停”、夸大、避重就輕、不符合事實的產品信息泛濫,造成了大量保險消費矛盾和糾紛。
為扭轉這一局面,2018年暑期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防范部分營銷人員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體平臺發布虛假營銷信息的風險提示。但即便如此,在微信等網絡平臺里發布不實保險產品信息的情況仍時有發生。為重申監管要求,今年1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再次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高風險意識,謹防誤導宣傳,學會識別自媒體平臺發布的誤導信息,例如宣傳保險產品即將停售或限時銷售,使用“秒殺”“全國瘋搶”“限時限量”等用語的饑餓營銷;混淆保險產品和其他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發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復利滾存”等夸大收益的宣傳;以及故意曲解政策或產品條款,宣稱“過往病史不用申報”、“得了病也能買”、“什么都能保”等曲解條款的手段和行為。同時,要求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提高合規意識,不得編造不實信息進行銷售誤導。
在接二連三的監管要求下,各地銀保監局針對自媒體平臺的保險產品不實宣傳加大了監管力度。1月28日,山西銀保監局發布處罰決定書,對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運城中心支公司予以罰款18萬元,處罰原因包括工銀安盛山西分公司銀保部制作并使用了含有夸大產品收益、利用停售進行虛假宣傳內容的課件,使用對象為參加沙龍講座的特定人群;時任工銀安盛山西分公司銀保部相關人士利用微信朋友圈向不特定人群發送夸大保險產品功能的信息。紅星新聞記者留意到,山西銀保監局這則處罰是中國銀保監會對自媒體平臺提出監管要求后,全國范圍內首張因在自媒體發布不實消息而被處罰的罰單。
如遇保險產品不實宣傳
消費者可投訴至12378
“監管目標的不斷下沉是對保險消費者權益的極大維護”,中國人壽四川分公司相關人士表示,以前保險業監管的方向以宏觀居多,現在隨著監管方向不斷調整、力度不斷加強,保險業嚴監管的目標在不斷下沉,已經滲透至了代理人、自媒體等非常細微的環節,這樣的舉措對保險公司來說,將把合規經營、合法經營提到更高的地位;對保險從業人員來說,加強自身業務及道德素質建設、誠信服務刻不容緩;而對保險消費者來說,未來購買保險將更加讓人放心、安心。
四川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保險監管正在深入保險消費的方方面面,未來的監管目標和舉措只會更細、更嚴厲。他表示,當前自媒體傳播發達,但平臺門檻低、發布主體多、缺乏內容審核,消費者在接收此類非官方渠道發布的銷售信息時,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沖動消費。如有疑問,可向相關保險機構咨詢或向監管部門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果發現或遭遇了不實宣傳、誤導銷售,可向銀保監會全國統一電話12378投訴。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負責人也表示,四川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目前開通了熱線電話028-84112378和微信小程序“四川保險業消保中心”,如果四川保險消費者遭遇了保險消費糾紛或困境,可通過多渠道免費獲得高效、便捷的保險糾紛調解及權益維護服務。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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