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9 11:16 | 來源:網易 | 作者:胡夢瑤 | [文娛]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杭州某公司因擅用演員楊穎肖像、簽名圖樣推廣宣傳公司經營的飲品,且宣稱與楊穎簽約助推品牌升級,侵犯楊穎肖像權、姓名權。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決該公司賠禮道歉,賠償楊穎經濟損失100萬元
7月8日,北京朝陽法院發布案情快報。杭州某公司因擅用演員楊穎(Angelababy)肖像、簽名圖樣推廣宣傳公司經營的飲品,且宣稱與楊穎簽約助推品牌升級,侵犯楊穎肖像權、姓名權。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決該公司賠禮道歉,賠償楊穎(Angelababy)經濟損失100萬元。
據悉,2017年9月起,該公司在其宣傳廣告中使用楊穎(Angelababy)肖像,法院經審理認為,其行為侵犯了楊穎肖像權、姓名權,判決該公司在微博等宣傳平臺上連續十日向楊穎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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