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03:56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司高度重視股票質押回購業務的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自開展該項業務以來沒有發生過風險事項。對于存在的問題,公司將進一步強化合規管理,積極按照監管要求予以整改。
南京證券10月9日晚發布公告稱,公司于10月8日分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紀律處分意向書》,因公司在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存在對融入方準入盡職調查不充分、融出資金管理不完善的問題,兩大交易所擬對公司作出暫停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權限3個月的紀律處分。
公告顯示,在滬深交易所對南京證券下發《紀律處分意向書》之前,江蘇證監局已經于9月12日下發了《關于對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江蘇證監局官網顯示,經查,南京證券在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存在對融入方準入盡職調查不充分、融出資金管理不完善的問題,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對南京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南京證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視股票質押回購業務的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自開展該項業務以來沒有發生過風險事項。對于存在的問題,公司將進一步強化合規管理,積極按照監管要求予以整改。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南京證券2019年半年報顯示,截至6月30日,公司股票質押回購業務余額26億元,較年初增長5.15%,實現利息收入0.88億元,同比增長36.42%。2019年上半年,南京證券實現營業收入10.02億元,同比增長57.32%;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84億元,同比增長105.99%。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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