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3 08:47 |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維遠股份報告期內的經營業績存在較大波動,內控健全程度備受監管關注。此外,該公司的銷售數據與客戶采購數據存在較大出入。......
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維遠股份,股票代碼600955)上交所主板IPO掛牌已3個交易日,股價暴漲,但其經營穩定性、內控管理、安全生產、銷售業績真實性等方面存在多個隱憂。
據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觀察,維遠股份報告期內的經營業績存在較大波動,內控健全程度備受監管關注。此外,該公司的銷售數據與客戶采購數據存在較大出入。
內控健全程度備受關注 經營業績存較大波動
維遠化學的主營業務為“苯酚、丙酮-雙酚A-聚碳酸酯”產業鏈有機化學新材料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包括苯酚、丙酮、雙酚A、聚碳酸酯。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維遠化學所處行業屬于“C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據悉,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因行業的特殊性對安全生產及排污工作較為關注,但招股書顯示,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維遠化學存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生產苯甲醚、甲醇、液化氧、液化氮、液化氬、氫氣、合成氣(氫氣86%、一氧化碳13%)及硫化氫的情形。該公司還存在未取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生產氫氣、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等情形。
針對上述問題,維遠化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出具書面承諾,如因上述問題導致維遠化學遭受任何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索賠、訴訟或糾紛,導致維遠化學因此受到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將給予全額賠償。
但上述情形引起證監會發審委的高度重視,維遠化學內控制度的健全程度受到高度關注。
招股書顯示,2018-2020年,維遠化學實現營業收入為47.79億元、39.93億元、43.86億元,2018年、2019年、2020年,營收增長率分別為71.39%、-16.46%、9.84%;同時期維遠化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2.53億元、1.92億元、7.07億元,于2018-2019年度出現短暫下滑,降幅為24.11%,主要原因為維遠化學原有產品乙二醇市場價格受行業供需結構變化影響,自2018年第三季度起呈現持續下滑趨勢,對維遠化學2019年度整體盈利水平構成負面影響。
而2020年,維遠股份業績增長的驅動因素主要為主營產品市場價格的上漲、主營產品產能擴張及產業鏈結構調整,其中主營產品丙酮和雙酚A銷售價格漲幅明顯,對其2020年業績增長貢獻較大。若未來維遠股份主營產品市場價格向下波動,則仍可能對該公司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多處房屋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關注到,根據此前披露信息,維遠股份14處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相關工程規劃、施工等審批手續,因而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2020年,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6處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建筑物,根據該公司提供的相關工程規劃、施工規劃等審批手續,該等6處房屋建筑物已辦理相關工程規劃、施工等審批手續,在取得相應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審批手續后將辦理不動產權證。
上述20處瑕疵房產的面積占該公司擁有的全部自有房屋面積的比例為7.0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因此,維遠化學存在因上述14處房屋建筑物未取得相關工程規劃、施工手續而受到行政處罰的風險。
關聯交易叢生 實控人曾因“8.7”事故遭處罰
招股書顯示,2010年12月,利華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華益集團)與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津煉化)簽署《公司章程》,共同出資設立維遠化學的前身維遠有限,注冊資本5000萬元,此后利津煉化將所持有的維遠化學股權全部轉讓。
維遠化學自關聯方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
維遠化學向關聯方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
目前,利津煉化系維遠化學同一控制下關聯方。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關注到,利津煉化與維遠化學存在大規模關聯交易。維遠化學從利津煉化采購商品和接受勞務,維遠化學又向利津煉化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
此外,報告期內,維遠化學曾收購利津煉化相關資產及負債后又將部分資產和負債回售給利津煉化。維遠化學于2017年9月收購利津煉化2×170噸/小時蒸汽裝置及新建480噸/小時蒸汽裝置相關資產及負債、二期煤制氫裝置相關資產及負債、空分裝置相關資產及負債、乙二醇項目相關資產及負債、9至14號丙烯儲罐、丙烯罐區控制室、銷售控制中心辦公樓及所占土地等資產。
2019年4月17日,維遠化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擬向利華益利津煉化有限公司出售資產的議案》,同意將20萬噸/年合成氣制乙二醇裝置、二期煤制氫裝置相關設施、其他相關設施及建筑物等資產、負債及業務轉讓給利津煉化。
上述交易引起證監會的高度重視,維遠化學被要求說明上述交易的商業合理性及定價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關聯關系非關聯化情形,是否存在通過關聯交易調節發行人收入利潤或成本費用、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還關注到,2017年8月7日13時46分左右,濱州高新區轄區內205國道與高新區新四路交叉口以北約50米處,發生一起危化品運輸罐車自行爆炸事故,波及周邊車輛和行人,共造成5人死亡(其中3人當場死亡,2人搶救無效死亡),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1100萬元。
濱州高新區“8.7”較大危化品違法運輸事故發生后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濱州市應急管理局發布的《濱州高新區8.7較大危化品違法運輸事故調查報告》顯示,利津煉化原料購進和裝卸環節管理混亂。未按照《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對供應商蘭考盛達公司的資質進行預審,從沒有經營過氧化二叔丁基資質的公司購買該產品,未簽訂采購合同,以購買十六烷值改進劑為理由,未審核《二叔丁基過氧化物安全技術說明書》,對相關方管理失控,供應商、承包商管理混亂,事故車輛2017年以來4次運輸蘭考盛達化工銷售的過氧化二叔丁基給利華益公司,利津煉化相關人員未對該違規行為進行提醒和告知。
源自濱州政府網站
據悉,維遠化學實際控制人成員之一索樹城作為涉事危化品接收單位利津煉化的法定代表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2017年8月14日被濱州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但根據濱州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核發的《立案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及其出具的《證明》,經濱州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偵查,確認索樹城不構成犯罪,被依法解除取保候審。
2018年2月8日,東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向維遠化學實際控制人成員之一索樹城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個人)》,索樹城因在上述濱州市高新區發生危化品運輸罐車爆炸事故中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處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同日,東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向維遠化學實際控制人成員之一李玉生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個人)》,李玉生因在上述濱州市高新區發生危化品運輸罐車爆炸事故中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處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截至目前,索樹城仍為利津煉化法定代表人,并任利津煉化董事長職位。
銷售數據與客戶采購數據出入較大
維遠化學招股書2018年對同屬圣泉集團控制的企業銷售情況
維遠化學招股書2019年對同屬圣泉集團控制的企業銷售情況
圣泉集團招股書2018年、2019年對維遠化學的采購情況
維遠化學招股書顯示,2018年、2019年對同屬圣泉集團控制的企業銷售金額為6.24億元、3.26億元。但圣泉集團招股書顯示,2018年、2019年對維遠化學的采購金額為6.12億元、3.02億元,兩者差額分別達到1200萬元、2400萬元,兩年合計差額3600萬元。這個金額可不小,難道是虛增業績?
維遠化學的銷售數據緣何與圣泉集團的采購數據存在較大出入,該公司在招股書中未作相關說明。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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