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3 10:1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俠名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截至本公告日,葛海泉先生持有公司30,541,172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66%;鄭州仕佳持有公司102,629,667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2.37%,葛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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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仕佳光子 證券簡稱:688313 公告編號:2021-033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涉及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受理階段,尚未開庭審理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非上市公司涉訴,系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股東之間的訴訟糾紛 涉案的金額:無具體金額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經營產生影響:上市公司生產經營獨立,訴訟結果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對上市公司產生的影響:本次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如法院支持原告訴請,則訴訟結果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化,但最終實際影響須以訴訟最終判決為準,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仕佳光子”、“公司”或“上 市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收到實際控制人葛海泉先生通知,得知其近日收 到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發出的傳票及民事起訴狀(案號:(2021)豫 0191 民初 23765 號),控股股東鄭州仕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鄭州仕佳”)的股東之一常海波先生向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鄭州仕佳公司解散。 截止本公告日,葛海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66%的股份,通過鄭州仕佳間接控制公司 22.37%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 29.03%的股份。
二、訴訟的內容及其理由 本案系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股東之間的訴訟糾紛。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當事人 原告:常海波,鄭州仕佳股東之一 被告:鄭州仕佳 第三人:葛海泉及被告其他股東 (二)事實和理由 被告鄭州仕佳于 2001 年 1 月 26 日成立,原告于 2007 年 8 月 5 日成為被告 股東,持股 14.00%,后因被告增資、擴股等原因,至起訴之日,原告持有被告14.6225%股權。 原告稱,由于鄭州仕佳股東之間存在嚴重分歧且矛盾無法調和,鄭州仕佳實際為空殼公司,但每年運營成本卻巨大,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且原告曾多次與鄭州仕佳第三人就公司如何繼續運行進行過溝通但無法達成一致等原因,原告認為鄭州仕佳已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及最高法關于公司法司法解釋(二)規定的應當解散的情形,即“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令鄭州仕佳公司解散。
三、訴訟判決情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 截至本公告日,葛海泉先生持有公司 30,541,172 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6.66%;鄭州仕佳持有公司 102,629,667 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22.37%,葛海泉先生持有鄭州仕佳 40.36%的股權。 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葛海泉先生在資產等方面完全分開,具有獨立完整的資產、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訴訟結果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后續上述事項若進入訴訟程序并審理后,如法院支持原告訴請,將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化。公司將時刻關注訴訟后續進 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 年 9 月 23 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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