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2 09:16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梁銀妍 | [基金]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證監會強調,修訂《工作準則》《底稿指引》,旨在貫徹落實證券法及《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適應注冊制改革發展需要,貫徹《關于注冊...
11月19日,證監會發文稱,擬對《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下稱《工作準則》)、《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引》(下稱《底稿指引》)進行修訂,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強調,修訂《工作準則》《底稿指引》,旨在貫徹落實證券法及《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適應注冊制改革發展需要,貫徹《關于注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精神和原則。
修訂《工作準則》旨在進一步規范和指導保薦人對境內擬發行股票、可轉換債券或存托憑證的公司的盡職調查工作,提高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和信息披露質量。
《工作準則》征求意見稿共十一章八十七條,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四方面。一是更好地貫徹注冊制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理念和在盡職調查工作中落實注冊制的基本要求;二是對原《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中未涉及的一些盡職調查事項進行補充;三是將保薦人“薦”的職責提到更重要位置,充分發揮其在投資價值判斷方面的前瞻性作用;四是明確保薦人對其他證券服務機構出具專業意見的內容,在評估其相關工作充分、可靠的基礎上可以合理信賴,但應進一步核查驗證,同時明確保薦人應合理使用第三方外聘機構,不得將法定職責予以外包,保薦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不因聘請第三方而減輕或免除。
修訂《底稿指引》旨在進一步規范證券發行保薦業務,指導保薦機構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薦機構盡職調查工作質量。
《底稿指引》征求意見稿共十五條,主要修訂內容包含三方面:一是增加對其他證券服務機構專業意見的相關復核資料;二是增加內核階段工作底稿要求;三是增加分析驗證過程的相關底稿。
此外,修訂后的《底稿指引》是對保薦機構從事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時編制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為提高可操作性和靈活性,底稿目錄具體內容由自律規則予以規定。
證監會表示,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的情況,認真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盡快發布實施。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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