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7 13:47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開信息顯示,西藏珠峰主營業務為有色金屬礦山采掘和選礦,鋰鹽湖資源的開發。4月30日,西藏珠峰發布2024年一季度業績報告,當期營業收入3.07億元,同比下降38.98%,歸母...
中國網財經6月7日訊 上交所昨日發布《關于對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經上交所查明,2024年1月31日,西藏珠峰(600338.SZ)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23年度凈利潤為-14871萬元到-9914萬元,預計扣非凈利潤為-4644萬元到-3096萬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由于期末調匯形成的匯兌損失,最終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等原因,預計2023年凈利潤為-22871萬元至-17914萬元,預計扣非凈利潤為-24174萬元到-19217萬元。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度實現凈利潤-21370.67萬元,實現扣非凈利潤-22673.92萬元。
上交所認為,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應當根據會計準則對業績進行客觀、謹慎的估計,確保預告業績的準確性。西藏珠峰業績預告中關于凈利潤、扣非凈利潤披露不準確,與實際業績差異幅度較大,且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西藏珠峰前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5條、第5.1.4條、第5.1.5條、第5.1.10條等有關規定。
西藏珠峰時任董事長黃建榮,時任總經理張杰元,時任財務總監宋孜謙,時任董事會 秘書胡晗東,未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負有責任。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西藏珠峰及黃建榮、張杰元、宋孜謙、胡晗東予以監管警示。
公開信息顯示,西藏珠峰主營業務為有色金屬礦山采掘和選礦,鋰鹽湖資源的開發。4月30日,西藏珠峰發布2024年一季度業績報告,當期營業收入3.07億元,同比下降38.98%,歸母凈利潤-0.25億元,同比由盈轉虧。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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