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嚴監管的大背景下,銀行專營部門異地經營獨立持牌,成為合規經營的必要條件。這意味著,還未拿到專營機構牌照的在滬銀行市場部門,不得不面臨兩難選擇:是撤離上海,還是留下謀求牌照?記者日前在采訪中了解到,多家在滬的中小銀行金融市場類相關部門已向監管部門申請專營機構牌照,有的成功獲批,有的還在等待。
記者獲悉,監管部門已就此開展新一輪對城商行異地經營機構的調研工作,力求更好解決這一問題。目前,上海市相關部門也參與其中協調此事。
1月25日,獲批在上海獨立持牌的南京銀行(9.940, 0.02, 0.20%)資金運營中心正式揭牌開業。南京銀行資金運營中心獲得《金融許可證》,擁有獨立的營業執照,正式成為自負盈虧、獨立經營的二級法人機構。南京銀行資金運營中心總經理王艷告訴記者:“這將成為運營中心在上海合規合法進行業務拓展的有效保證,也成為充分享受上海對于屬地金融機構的減免稅收等一系列優惠政策的必要條件。”
一位中小銀行相關負責人在南京銀行資金運營中心的開業儀式上對記者表示,當前該銀行仍在為在滬的金融市場部門積極謀求專營機構牌照。該銀行所在地和上海的監管部門對此也持支持態度,但獲得一紙《金融許可證》仍任重道遠。
近期,一個關乎去與留的問題,擺在中小銀行面前。1月13日,銀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將“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網點,包括異地事業部、業務部、管理部、代表處、辦事處、業務中心、客戶中心、經營團隊等,并從事業務活動”定義為“違法違規展業”行為。
記者了解到,對于已經在上海設立分行(持牌)的銀行而言,將其相應的資金及同業專營部門申請對應專營機構牌照,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獲得監管部門的同意。而對于并未在上海開立分行的中小銀行來說,要獲得監管部門的同意,還面臨較大挑戰。
一些中小銀行的金融市場部或同業部,來上海布局發展已有好幾年時間。“來上海的初衷,一方面是上海有更多的人才優勢、更豐富的信息渠道,機構可以招到更合適的人才。另一方面可以發揮聚集效應,加強與同業交流學習,引入先進的產品理念。”一位中小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告訴記者。
但是,由于一些機構并未在上海銀監局獲得獨立持牌,相關信息及數據就并未向上海銀監局報送。這從防范風險的角度看,確實需要加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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