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02:57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新三板]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然而在距離書面聲明的最后日期僅剩3天之時,湘財證券卻表示擬從新三板摘牌,如此“匆忙”的摘牌,其中緣由難免引人猜測。
5月2日,新三板老牌券商湘財證券(430399)公告披露,因業務發展需要及長期戰略發展規劃,經慎重考慮,公司擬申請股票在股轉系統終止掛牌,目前該議案已獲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資料顯示,湘財證券成立于1996年8月,作為新三板的老牌民營券商,湘財證券早在2014年1月24日就在新三板掛牌,在2015年曲線“借殼”大智慧(601519)失敗后,湘財證券在去年2月宣布在中信證券的輔導下啟動IPO,截至2017年末,新湖控股持有湘財證券27.30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74.12%。
在2017年12月,湘財證券才完成了掛牌新三板的首次定增融資,公司以3.125元/股的價格增發了4.86億股股份,共募集資金15.18億元。該輪融資新湖控股斥資14.23億元領投,融資目的主要為補充公司核心凈資本與營運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與許多披露IPO后摘牌的企業不同的是,湘財證券掛牌以來僅有2個交易日有過交易,因此“三類股東”問題并不對公司形成困擾。
那么是什么促使這家新三板的老牌民營券商下定決心要離開新三板呢?
兩度沖擊A股未果 上市輔導逾一年卻“空降”券商監管新規
資料顯示,早在2017年2月16日,湘財證券就公告稱已收到湖南證監局的輔導備案函,宣布啟動IPO。然而在進入上市輔導后不久,湘財證券于同年的3月6日和5月16日分別收到了股轉公司和上海證監局的警示函。
據悉,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期間,湘財證券在擔任盟云全息(831105)的主辦券商及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履職過程中,存在未及時發現并督促盟云移軟履行重大資產重組信披義務、未及時披露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和未及時發現盟云移軟公告披露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情形。此外,湘財證券2016年1月就盟云全息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出具的《核查意見》中也未披露說明重組程序存在的違規情形及帶來的風險。
由于湘財證券在擔任盟云全息主辦券商及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履職過程中未能盡責,股轉公司對湘財證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同時湘財證券也收到了上海證監局的警示函,并被計入誠信檔案。
截至今日,進入上市輔導已逾一年的湘財證券仍未向證監會報送IPO申請材料,反而是在今年的3月12日,湘財證券表示公司已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決議有效期的議案》,公司決定將IPO方案決議有效期延長12個月。
業內人士表示,由于反饋問題與反饋時長的不同,部分企業在審核期間會因各種問題造成上市延誤,這些問題雖未必會對企業造成實質性障礙,但如果企業毛病較多,也容易拖慢上市進度。
事實上,這并非湘財證券第一次沖擊A股,早在2011年3月,湘財證券就曾與財富證券籌劃吸收合并,謀求登陸A股。主要實施方式為湘財證券以現金收購財富證券33%以上股權,然后通過換股吸收合并其他股東股權。但該并購計劃最后卻因為雙方在付款方式等具體操作層面陷入僵持而最終宣告流產。
而后來在湘財證券轉身掛牌新三板后,2015年初上市公司大智慧(601519)擬通過現金加股權的方式收購湘財證券100%股份,作價85億元,由此實現湘財證券的曲線借殼上市。
然而始終是“天公不作美”,在此后,大智慧因信息披露涉嫌違反證券法律規定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而該重組方案也于2016年3月宣告終止。
禍不單行,在今年3月30日,證監會的《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也讓國內的券商們迎來了史上最嚴的股東監管新規,“雙千億”的控股股東門檻也讓湘財證券的控股股東新湖控股頗為“難堪”,資料顯示新湖控股2016年的凈資產僅不足70億元,而當年的營收也僅有31.27億元,與“雙千億”的控股股東門檻相差甚遠。
年報制作太“粗糙” 疑點重重遭股轉問詢
作為督導著逾70家新三板掛牌企業的主辦券商,正常而言應該對信披制度與財務報表的規范性有較為深刻的了解。然而在3月13日湘財證券披露的2017年年報中,就出現了至少6處不應該出現在正式年報里的標紅字樣。
據悉,這些標紅的批注是掛牌公司在編輯年報時的提示信息,一般并不會出現在正式的年報中。而湘財證券年報中出現的不止一處的提示信息,也正好說明了公司在編輯年報時的“粗心大意”。
值得注意的是,據券商人士透露,掛牌企業在正式發布定期報告前都會經由主辦券商審核,在審核合格后才會進行披露,年報格式不規范事實上更應該歸結于主辦券商的責任。但截至目前,湘財證券的主辦券商也未對年報的失誤情況作出任何說明。
不僅年報制作“粗糙”,湘財證券的年報內容也被質疑存在諸多“疑點”。4月25日,股轉公司對湘財證券發出了年報問詢函,問詢內容就涉及到公司的結算備付金、債券資產大幅變動、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待售資產的核算、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手續費及傭金收入與支出等六大問題。
如在結算備付金方面,湘財證券結算備付金的附注項目就直接按幣種劃分進行披露,而并未按結算備付金類別披露。
對持有的待售資產,湘財證券對于擬出售的被投資公司的股權,在工商變更登記及公司章程備案手續均未開展的情況下,就事先把該部分股權投資從長期股權投資中轉入持有待售資產核算。
在手續費及傭金收入與支出上,湘財證券年報中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的明細披露項目,未能與收入明細項逐一對應,也存在手續費及傭金收入與支出明細項不匹配的情況。
針對上述事項,股轉公司要求湘財證券對上述問題作出書面聲明,并在5月5日將有關材料報送給股轉業務部,同時抄送主辦券商。
然而在距離書面聲明的最后日期僅剩3天之時,湘財證券卻表示擬從新三板摘牌,如此“匆忙”的摘牌,其中緣由難免引人猜測。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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