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央行等四部委聯合發布了對于大資管行業未來發展影響深遠的綱領性文件《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俗稱的“資管新規”在沸沸揚揚近半年之后終于正式落地。分析人士指出,從最終公布的資管新規正式稿來看,秉持了防風險的總基調,核心目標在于最大程度消除監管套利空間,可以預見,隨著綱領性文件的正式實施,后續配套細則也將逐一發布和落地。
事實上,2017年以來,“嚴監管”就是貫穿銀行業的關鍵詞,防范金融風險已深入滲透到銀行業務的各個領域,包括直接面向終端投資者的銀行理財業務。在資管新規落地之際,大眾證券報記者針對銀行理財產品銷售中的關鍵環節,面向工農中建交等國有大行,以及光大銀行、蘇州銀行等商業銀行的約50家南京地區網點進行了一次大范圍的實地探訪。
理財經理干預客戶風險測評:中國銀行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風險匹配原則,禁止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風險匹配原則是指商業銀行只能向客戶銷售風險評級等于或低于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理財產品。”
記者在調研中發現,大多數銀行都能事先告知客戶購買理財產品必須先進行風險測評,根據測評結果來選擇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比如在南京銀行紫金中心支行,當記者現場進行風險測評,顯示結果為0分后,理財經理當即告知,測評結果一年有效,當提出由于希望購買高收益理財,能否更改測評結果時,理財經理指出,從當前測評結果來看,只能購買保本理財,如果客戶對測評結果有異議,可以自主在網銀或手機銀行上發起重做,但柜臺不可以再次測評。
不過,記者在調研中發現,也有部分銀行存在理財經理急于推銷產品,而無視客戶真實風險承受能力的情況。比如在中國銀行集慶路支行,理財經理在了解到記者希望購買高收益理財的心理后,在為她進行風險測評時,多次指導客戶的測評操作,頻頻說出“選項盡量往下面點,不然買不起來高收益理財產品”,“如果都選A的話,肯定買不了高收益理財產品”等引導性話語。最終,在理財經理的干預下,客戶取得了可以購買高收益理財產品的“平衡型”風險測評結果。
無條件承諾保證收益:蘇州銀行、光大銀行
“資管新規”在定義資管業務時,明確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產品出現兌付困難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這意味著“保本保收益”的時代將一去不返。事實上,早在6年前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中就提出不得無條件承諾保證收益。《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條規定 “商業銀行不得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應當是對客戶有附加條件的保證收益。”但記者在調研中發現,這一點被部分商業銀行淡化或忽視了。
在蘇州銀行南京上元支行,當記者詢問宣傳單頁上一款5萬起售的新客戶42天專享理財產品年化5.6%的收益率能否保證時,理財經理明確表示能夠達到宣傳單頁上所寫的預期收益,到期兌付沒有問題。
調研中記者發現,在光大銀行的不少網點,這一現象表現的尤為明顯。
在光大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記者發現理財經理提供的宣傳單頁上沒有最不利投資情形的提示,收益測算依據提醒也只是簡單打印了“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需謹慎”一行字,而在陽光理財安存寶這一款理財產品旁邊,不但有“保證收益”的字樣,而且進行了加黑加粗顯示。
在光大銀行珠江路支行和光大銀行白下支行提供的宣傳單頁上,陽光理財安存寶產品也同樣都用括號注明了 “保證收益”的字樣,在記者問詢時,理財經理并沒有提及存在任何附加條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光大銀行長樂路支行,理財經理不僅明確表態說收益率肯定會比同期存款高不少,而且在記者提出希望購買高出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時,對方給出了一個變通的辦法:“如果你實在想買的話,手寫個紙條,寫明自己愿意承擔一切風險后果,這樣就能買了。”
購買理財贈送禮品:中行、浙商、廣州、恒豐、光大、蘇州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商業銀行從事理財產品銷售活動,不得采取抽獎、回扣或者贈送實物等方式銷售理財產品。
可記者在調研中發現相當數量的銀行存在購買理財產品贈送實物禮品或抽獎的情況。
其中,光大銀行江寧支行針對從光大銀行其他支行轉為江寧支行的客戶,在購買理財產品達到一定數額后,可申請贈送禮品;光大銀行太平南路支行表示只要購買理財就可以抽獎。光大銀行長樂路支行和山西路支行,也都有牛奶或米油等禮品贈送。
中國銀行珠江路支行和中國銀行集慶路支行表示有廚房四件套或毛巾毯、洗刷用品等禮品。
此外,浙商銀行中山北路支行,針對首次理財客戶,表示可以贈送50元蘇果卡;廣州銀行莫愁湖支行理財經理表示,購買50萬理財可以贈送價值200元左右的禮品;蘇州銀行南京上元支行購買5萬元就可贈送洗衣液;恒豐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大堂經理告知根據客戶所購買理財產品的金額會贈送油、米等不同金額的禮品。
“一旦發現商業銀行在業務辦理、產品銷售中存在明顯違規行為,在具備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我們都會進行相應的處理。”江蘇銀監局相關負責人告訴大眾證券報記者,投資人在理財購買過程中如果遇到銀行方面的違規操作或者不妥當承諾,也可以向當地銀監局、人民銀行和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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