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0 08:32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富控互動”)于近日收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簽發的(2018)贛民初41號民事判決書。
證券代碼:600634 證券簡稱:*ST 富控 公告編號:臨 2020-006 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一審判決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及訴訟本金為:30,000 萬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本次判決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作出的一審判決,案件涉及的款項系公司表內合規擔保,公司將根據律 師等專業人士的意見積極處理案件相關事項,鑒于涉訴案件的相關法律 訴訟程序尚未履行完畢,故暫時無法準確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 潤的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該涉訴案件的進展情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 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富控互動”)于近日收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簽發的(2018)贛民初 41 號民事判決書。現將本次訴訟案件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訴訟案件的基本情況 2016 年 6 月,原告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時稱:“中江國際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與第一被告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技樁業”)簽訂了《信托貸款合同》,同時,原告與相關被告分別簽訂了《保證合同》、《應收賬款質押合同》,以對第一被告在《信托貸款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保證。2016 年 6 月 21 日和 2016 年 7 月 1 日,原告按照約定發放了相應借款。 上述借款提前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償上述借款或履行相應保證責任。為此, 原告提起借款合同糾紛訴訟(詳見公司公告:臨 2018-046)。2018 年 3 月 21 日, 原告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各相關被告價值人民幣 37,198.169315萬元的銀行存款或相應價值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原告以其公司資產提供擔保 (詳見公司公告:臨 2018-041)。2018 年 4 月 25 日,原告與中技樁業、富控互 動等被告各方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由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二、訴訟案件的進展情況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依法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出具了(2018)贛民初 41 號民事判決書,其主要判決內容如下: 一、確認原告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與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的《信托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到期; 二、被告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雪 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30,000 萬元、截止 2018 年 4 月 16 日的利息 8,243,155.07 元及逾期還款的損失(自 2018 年 4 月 17 日起,以未清償本金為 基數,按照年利率 24%計算至本金清償完畢之日止); 三、被告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師費 54 萬元; 四、被告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顏靜剛、梁秀紅對本判決第二項、第三項確定的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有權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向被告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追償;
五、原告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就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編 號為“中江國際 2016 信托 147 第 7 號”的《應收賬款質押合同》項下質押的應 收賬款對本判決第二項、第三項確定的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債務優先受償; 六、被告江蘇中技樁業有限公司對本判決第二項、第三項確定的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債務在 28,656 萬元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七、被告南通中技樁業有限公司對本判決第二項、第三項確定的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債務在 23,400 萬元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八、被告湖北中技樁業有限公司對本判決第二項、第三項確定的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債務在 9,501 萬元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九、被告湖北中技樁業有限公司對本判決第二項、第三項確定的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債務在 13,400 萬元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十、駁回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該判決指定的期間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 1,898,016 元,財產保全費 5,000 元,共計 1,903,016 元,由原 告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3,016 元,由被告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顏靜剛、梁秀紅、江蘇中技樁業有限公司、南通中技樁業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樁業有限公司、山東中技樁業有限公司承擔 1,900,000 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上訴狀副本,上訴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判決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案件涉及的款項系公司表內合規擔保,公司將根據律師等專業人士的意見積極處理案件相關事項,鑒于涉訴案件的相關法律訴訟程序尚未履行完畢,故暫時無法準確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該涉訴案件的進展情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公告內容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后續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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