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2 02:26 | 來源:證券時報 | 作者:孫憲超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了解,證監會現已查明,ST尤夫違法的事實包括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對外擔保事項。
ST尤夫(002427)10月20日晚間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本案相關責任人員,將另行依法處理。證監會指出,ST尤夫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
“罰單落地,意味著受損的ST尤夫投資者可以正式起訴索賠。”證券維權律師、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主任臧小麗指出,結合證監會查明的ST尤夫違法事實,臧小麗律師認為,有望獲賠的投資者范圍是:凡在2016年11月1日—2018年1月18日期間買入ST尤夫股票(002427),且在2018年1月19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者。(最終索賠范圍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定為準)
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交易
據了解,證監會現已查明,ST尤夫違法的事實包括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對外擔保事項。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ST尤夫對外簽訂借款合同、最高授信合同、商業保理合同共5份,由ST尤夫當借款人、債務人,而借來的資金卻指定轉入了由實際控制人顏靜剛控制的銀行賬戶。
2018年1月2日,ST尤夫全資子公司湖州尤夫高性能公司向上海祈尊公司轉入3億元資金,上海祈尊公司再將3億元劃轉至ST尤夫實際控制人顏靜剛控制的賬戶。2018年1月3日,湖州尤夫高性能公司與上海祈尊公司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約定金額3億元。但上海祈尊公司否認與湖州尤夫高性能公司存在貿易往來,且上海祈尊公司也未實際交付合同約定的貨物。
臧小麗律師指出,以上借款合同、貿易合同實質構成了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同樣屬于關聯交易。上市公司對上述關聯交易應當履行強制信息披露義務。
證監會認為,ST尤夫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與顏靜剛等的上述關聯交易情況,違反了《證券法》規定,屬于重大遺漏。
未及時披露對外擔保事項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ST尤夫子公司深圳尤夫對外簽訂最高額質押擔保合同、存單質押合同,子公司上海尤航新能源公司對外簽訂保證金質押協議、存單質押合同,前述擔保金額合計7.30 億元。2017年全年, ST尤夫及其子公司發生對外擔保金額合計26.20億元,其中,向顏靜剛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擔保金額為6.30 億元,占2016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26.01%。
ST尤夫對以上擔保事項沒有及時發布公告披露,也沒有在2016年、2017年《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當期新增對外擔保金額。
結合以上違規情節,證監會對ST尤夫作出頂格行政處罰。實際控制人顏靜剛等相關責任人員,證監會將會另行依法處理。
自2019年9月底開始,顏靜剛已經不是ST尤夫的實際控制人。目前,ST尤夫的控股股東為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為地方國有控股企業。而ST尤夫的實際控制人為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前實際控制人顏靜剛作出承諾:因信息披露違規問題,立案調查問題,以及中小投資者索賠問題等出具了兜底賠償的承諾函。
ST尤夫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因為一筆4.5億元的業績補償款入賬,從而導致公司增加2019年度營業利潤4.5億元。
臧小麗律師認為,以上公告事項將會利好投資者索賠案件的解決,律師建議符合條件的ST尤夫投資者盡快加入訴訟。ST尤夫前實際控制人顏靜剛是否會積極履行兜底賠償的承諾,有待在接下來的訴訟過程中觀察。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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