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09:58 | 來源:新京報 | 作者:王琳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告顯示,今年4月22日,大商股份與金博大投資解除《河南鄭州金博大城商場十年期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并開始辦理物業的交接。...
新京報訊(記者 王琳)12月14日,大商股份(20.830,-0.31,-1.47%)發布公告稱,河南省金博大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金博大投資”)以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為由起訴大商股份,涉案金額約1.33億元。
公告顯示,今年4月22日,大商股份與金博大投資解除《河南鄭州金博大城商場十年期租賃合同》 (下稱“《租賃合同》”),并開始辦理物業的交接。
金博大投資認為,依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租金標準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為約1.32億元,此后每年遞增1.68%,被告應按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按季度支付租金;合同提前解除后,金博大商場處于空租狀態,金博大投資請求法院判令大商股份支付其租金、違約金并賠償空租期損失。
大商股份認為,《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明顯高于正常市場價格,該租金標準的確定是基于《金博大城項目合作特別協議》對金博大城項目的整體性約定,并以此為前提,信達投資對《金博大城項目合作特別協議》的違約導致該租金標準的約定已失去前提和基礎,且根據相關政策原告理應相應減免疫情影響期間租金。金博大投資主張由大商股份賠償合同解除后的空租損失沒有依據。根據謹慎性原則,大商股份已將2020年1月至4月的租金約4433.12萬元計入當期費用。
本案將于2020年12月25日開庭。大商股份表示,目前尚無法判斷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今年春天,河南金博大商場陷入閉店風波,3月30日官方突然宣布將于次日閉店。當時合作方、商戶利益未平,各方說法不一,一時引發熱議。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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