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9 14:01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俠名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審議程序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和部分超募資金購買房產用于北京研發中心建設的議案...
證券代碼:688200 證券簡稱:華峰測控 公告編號:2021-007 北京華峰測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和部分超募資金購買房產用于北京 研發中心建設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北京華峰測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北京華峰”)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和業務需求,結合當前募投項目的進展和公司經營情況,擬在北京購買房產用于研發中心建設。
以滿足公司研發規模擴張的需求,同時為持續的人才引進預留充足的研發和辦公空間。 本次購買房產用于北京研發中心建設,擬使用約 1.5 億元募集資金和 1.5 億元超募資金,該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本次事項尚需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關于同意北京華 峰測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93號),公司獲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15,296,297 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107.41 元,公司共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164,297.53 萬元,扣除總發行費用人民幣 13,071.67 萬元(不含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151,225.86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經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了《驗資報告》(大信驗字[2020]第 3-00003 號)。 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及《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使用計劃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發行的募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投資總額 擬使用募集 建設周期 資金金額 1 集成電路先進測試設備產業 65,589.68 65,589.68 化基地建設項目 1.1 生產基地建設 35,706.94 35,706.94 24 個月 1.2 研發中心建設 19,978.85 19,978.85 1.3 營銷服務網絡建設 9,903.89 9,903.89 2 科研創新項目 24,410.32 24,410.32 / 3 補充流動資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計 100,000.00 100,000.00 / (二)各投資項目的實施主體、募集資金使用方式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及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增加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的議案》,其中“集成電路先進測試設備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之子項目“研發中心建設”,增加北京華峰為實施主體,同時新增北京作為實施地點。調整后,各投資項目的實施主體、募集資金使用方式計劃如下: 序號 項目名稱 使用主體 與公司關系 使用方式 1 集成電路先進測試設備 天津華峰 全資子公司 增資 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 1.1 生產基地建設 天津華峰 全資子公司 增資 北京華峰 / 直接使用 1.2 研發中心建設 天津華峰 全資子公司 增資 北京華峰 / 直接使用 1.3 營銷服務網絡建設 天津華峰 全資子公司 增資 北京華峰 / 直接使用 2 科研創新項目 天津華峰 全資子公司 增資 3 補充流動資金 北京華峰及 / 直接使用或 全資子公司 增資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和部分超募資金購買房產用于北京研發中心建設的基本情況 (一)本次購買房產情況 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及實際生產經營需要,北京華峰擬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和部分超募資金購買位于北京市海淀區中創芯中心項目中的第 5 號樓 101、102、103 號的房產用于北京研發中心建設。本次擬購買的房產總面積約為 4,849.38平方米(具體面積以雙方最終簽署的買賣合同及產權證明文件為準),總價約為2.6 億元,交易價格遵循市場定價。其中,使用超募資金約 1.5 億元,使用募集資金約 1.5 億元(包括“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資金 10,000 萬元,“營銷服務網絡建設”項目資金 5,000 萬元)。除去支付購房款以外,剩余資金作為后續的裝修、施工、辦公家具購置以及后續研發設備的購置、研發人員費用等其他營運資金使用。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2、名稱:北京中關村集成電路設計園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3、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8330373248B 5、住所:北京市海淀區豐豪東路 9 號院 2 號樓 4 單元 608 室 6、法定代表人:苗軍 7、注冊資本:22,000 萬人民幣 8、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5 日 9、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銷售自行開發后的商品房;出租辦公用房;物業管理;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計算機系統服務;項目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 人員等方面的其他關系。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房屋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創芯中心項目中的第 5 號樓 101、102、103 號房; 2、該商品房的用途為:辦公,建筑面積共 4,849.38 平方米(具體面積以雙方最終簽署的買賣合同及產權證明文件為準); 3、交易價格:不超過 2.6 億元(以最終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上述交易標的產權清晰,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轉讓的情況,也未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礙權屬轉移的其他情況。 (四)交易標的的定價情況 本次交易的定價以北京市房地產市場價格為參考,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 截至本公告日,根據公司與北京中關村集成電路設計園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本認購書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經程序,以最終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雙方就本次交易達成如下約定: 1.價款與付款方式:總房價款不高于 2.6 億元人民幣,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最終支付價款以正式簽訂的購房合同為準)。 2.定金:認購人應當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前(含本日),向出賣人支付認購 定金 26,000,000 元人民幣(大寫貳仟陸佰萬元整)。 認購人與出賣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出賣人收到認購人支付的全額房款之日起 22 個工作日內向認購人無息返還全額定金。 3.付款時間: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辦理聯機備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總房價款。 4.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條件、生效時間: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章后生效。 5.與本交易相關的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各自承擔。 四、本次購買房產后續履約安排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和部分超募資金購買房產用于北京研發中心建設的議案》,本次購買房產授權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的相關人士辦理上述房產買賣的文書簽署、款項支付及產權交割等履約事宜,本次交易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五、本次購買房產的必要性和對公司的影響及主要風險分析 (一)本次購買房產的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及行業內知名度的提升,公司的研發規模也在持續增長。公司現有的辦公場地容量趨于飽和,難以滿足公司研發擴張的需求。公司本次擬購買房產的總面積約為 4,849.38 平方米(具體面積以雙方最終簽署的買賣合同及產權證明文件為準),能夠有效滿足公司研發規模擴大后的場地使用,且可為持續的人才引進預留充足的研發和辦公空間。 公司計劃在北京以外購辦公樓進行研發中心建設。從現狀來看,北京房價并沒有出現大幅上漲,目前購置辦公樓的價格會處于一個較為合理的區間;從長遠看,立足于北京市,進行適度的固定資產投資不僅有利于公司立足長遠實施整體建設規劃,在增加公司資產價值的同時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經營成本。 新購置的辦公樓投入使用后,公司將形成北京-天津雙研發中心,雙輪驅動將極大提升公司的研發能力。同時也確保了北京擁有充足的辦公交流和培訓的場地,將給員工創造舒適的辦公環境,提高培訓效率和工作效率,有效提升公司在員工和客戶心目中的品牌形象和信賴程度。 (二)本次購買房產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購買房產是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及業務拓展需要,圍繞公司主營業務展開,新購置的辦公樓投入使用后,將為公司研發工作提供長期持續有效的保障,有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生產經營能力及綜合競爭力,對促進公司長期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主要交易風險分析 本交易為向無關聯第三方購買房產,后續可能存在房屋自身手續不全等因素導致不能如期交付的風險,公司將根據事項進展,履行披露義務。
六、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和部分超募資金購買房產用于北京研發中心建設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出具了確認的核查意見。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七、專項意見 (一)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和部分超募資金購買房產用于北京研發中心建設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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