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9 15:19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因定期報告中相關財務信息不準確,海南椰島及時任董事長王曉晴、時任總經理馮彪、時任財務總監符惠玲均被出具警示函。...
繼被海南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后,海南椰島又因信披問題被上交所監管警示。
8月8日,上交所發布對海南椰島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決定顯示,海南椰島未對定期報告監管工作函及時回復并履行信披義務,違反了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段守奇、時任總經理陳濤、時任財務總監符惠玲予以監管警示。
多次延期回復上交所監管工作函
5月19日,上交所向海南椰島發出關于2022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下稱“工作函”),要求公司收到工作函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進行書面回復,并履行信披義務,同時按要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和披露。
然而,海南椰島多次延期回復工作函,遲至7月4日才披露對部分問題的回復,后于7月15日才披露對剩余問題的回復。
由于海南椰島未對定期報告監管工作函及時予以回復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 2.1.1 條、第 13.1.4 條等有關規定。
海南椰島董事長段守奇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陳濤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具體責任人,時任財務總監符惠玲作為公司財務事項具體責任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4.3.1條、第4.3.5條、第13.1.4條等有關規定及作出的承諾。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交所對海南椰島及段守奇、陳濤、符惠玲等予以監管警示。
定期報告財務信息不準確
而在前一天,因定期報告中相關財務信息不準確,海南椰島及時任董事長王曉晴、時任總經理馮彪、時任財務總監符惠玲均被出具警示函。
海南證監局經過調查發現,2023年4月29日,海南椰島公告稱,對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2022 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定期報告中相關財務信息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其中,調減2022年一季報營收5277.41萬元,調減2022半年報營收1.04億元,調減2022年三季報營收入2.31億元。
因披露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定期報告中相關財務信息不準確,海南椰島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3條的規定,時任董事長王曉晴、時任總經理馮彪、時任財務總監符惠玲均違反了《辦法》第4條規定,對上述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辦法》第51條第3款、第52條的規定,海南證監局對海南椰島以及王曉晴、馮彪、符惠玲出具警示函,并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要求公司及上述人員要認真汲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范運作水平,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并于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天內提交書面報告。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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