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 10:19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預制管樁頭部企業三和管樁產品疑似被假冒?公司當地負責人與公司互動易回復的前后矛盾,致使三和管樁深陷“是否代工”的風波之中,相關工廠也陷入“假冒還是代工”的泥沼。...
就鼎業新材所生產的預制管樁究竟是否為假冒品牌,三和管樁鎮江當地負責人李經理表示,使用“三和”預制樁的情況公司知情,鼎業新材屬于其OEM代工廠,由總公司派人到當地進行代工生產,公司在全國多地都有代工廠
在互動易平臺上,當投資者問及“三和管樁是否有授權給其他公司進行管樁代加工的項目”時,三和管樁表示,公司除自產模式外,也存在少量委托生產模式。目前沒有授權其他公司進行管樁代加工的項目
預制管樁頭部企業三和管樁產品疑似被假冒?公司當地負責人與公司互動易回復的前后矛盾,致使三和管樁深陷“是否代工”的風波之中,相關工廠也陷入“假冒還是代工”的泥沼。
“公司沒有代工廠。”8月15日,上海證券報記者致電三和管樁,公司證券部工作人員對此直言,公司不存在將商標授權生產的情形,只有在訂單比較充足,或考慮到運輸半徑等因素會簽訂加工協議,進行少量的委托生產。
“委托生產”和“代工”究竟有何不同?北京浩天(西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湛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委托生產”“代加工”“貼牌”最受關注的地方在于“是否能夠確保對質量的管控和保證”。
鼎業新材是否為公司代工?
“近兩年雙方不存在合作關系”
該事件源起中國建材報收到的一份舉報材料。舉報材料指出,江蘇省宜興市鼎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稱“鼎業新材”)假冒上市公司產品,知名商標“三和”出現在小廠批量加工的管樁上。此后,中國建材報調研組在實地調查走訪中,確定印有“三和”商標的預制管樁從鼎業新材出廠。
在廠區現場,調研組發現不少“三和”注冊商標的刷標模板放置在生產區域,與標有鼎業品牌的刷標模板混雜。廠區里也批量擺放著已經刷有“三和”商標的預制樁。
鼎業新材所生產的預制管樁究竟是否為假冒品牌?三和管樁鎮江當地負責人李經理在接受調研組記者采訪時表示,使用“三和”預制樁的情況公司知情,鼎業新材屬于其OEM代工廠,由總公司派人到當地進行代工生產,公司在全國多地都有代工廠。
但8月4日,當投資者問及“三和管樁是否有授權給其他公司進行管樁代加工的項目”時,三和管樁曾在互動易平臺上表示,公司除自產模式外,也存在少量委托生產模式。即由公司下達訂單,委托生產商按照公司的具體生產要求包工包料進行生產。目前沒有授權其他公司進行管樁代加工的項目。
如此矛盾的回應,引起了上海證券報記者的注意,為此記者聯系三和管樁進行核實。三和管樁證券部工作人員除了明確表示公司沒有代工廠外,還坦言“公司查實,去年至今,公司與江蘇省宜興市鼎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存在合作關系”。
那么,鼎業新材所生產的刷有“三和”商標的預制樁是否確系為假冒產品?三和管樁鎮江當地負責人李經理所言又從何而來?前述工作人員表示,信息源頭以及是否存在使用公司商標的情形,公司尚在全力追查中。
委托生產與代工如何界定?
“三和”質量保證或為關注焦點
值得注意的是,從三和管樁公司層面的回復來看,其將“授權代加工”和“委托生產”進行了明確的區分,并否認了前者,且表示后者占比很小。兩者究竟有何不同?三和管樁為何一再明確否認“代加工”?
公司在互動易的回答和負責人李經理的答復,從字面表述上看存在矛盾,即公司否認了“代加工”,但該負責人其實明確表示存在“OEM代工廠”。“這有可能是雙方對于‘代加工’的理解不太一樣。”張湛濤表示。
張湛濤解釋稱,委托加工合同的性質一般屬于民法典中的承攬合同,而代加工合同一般指OEM模式生產合同,它本身不是民法典規定的專門的合同類型,實踐中“代加工”有時候也屬于一種類型的委托加工合同,有時候表現為商標授權使用,更多情況下指“貼牌”。
在她看來,三和管樁在互動易的回答,或正是從“貼牌”的角度來理解“代加工”。“‘貼牌’并不是法律上的規定而是一種俗稱,貼牌生產如果表現在具體合同上仍然是一種類型的委托加工或者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張湛濤說。
而“委托生產”“代加工”“貼牌”最受關注的地方在于“是否能夠確保對質量的管控和保證”。一般而言,委托加工最終賣出的產品仍屬于委托方的產品,被委托方僅負責生產/加工部分,有時候甚至材料均由委托方以對應數量提供,多余的還需退回等,對產品的質量管控更為嚴格。嚴格意義上的“代加工”仍然是基于委托方的要求進行生產。而一些不規范的“貼牌”,委托方對產品質量無法控制,可能存在產品質量參差不齊。
“委托生產和代加工事實上是監管方法的不同。”三和管樁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在委托第三方生產時,會派駐廠質量跟蹤和監督人員在現場,進行全程的質量監管,并需通過公司質量檢驗檢測,與普通意義的代工有一些區別。
事實上,細看李經理的答復,其中提到“由總公司派人到當地進行代工生產”。由此看來,拋開鼎業新材是否真正得以委托或代工這一具象問題,在日常授權生產中,三和管樁總公司所派人員究竟發揮何種職能,或顯得尤為關鍵。
對于鼎業新材是否存在假冒“三和”商標,有所矛盾的信息源頭又在哪里?上海證券報將持續關注三和管樁調查結果,并跟蹤報道。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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