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7 16:44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悉,安泰集團的主要產品為焦炭及其副產品、型鋼、電力等。此次募集資金擬投入的項目,建設完成后將實現焦炭生產的環保升級,以及新增燃料氫氣的產能。需要指出的是,兩大...
近日,安泰集團因定增事項收到上交所發出的問詢函,要求就募投項目、融資規模、關聯交易、大額擔保、經營業績、償債能力等作出說明。
8月1日,安泰集團公布定增預案,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6.74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150t/h干熄焦及配套余熱綜合利用項目”及“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0000m/h焦爐煤氣制氫項目”。
兩大募投項目均未取得節能審查意見
據悉,安泰集團的主要產品為焦炭及其副產品、型鋼、電力等。此次募集資金擬投入的項目,建設完成后將實現焦炭生產的環保升級,以及新增燃料氫氣的產能。需要指出的是,兩大募投項目尚未取得節能審查意見。
上交所要求安泰集團說明:募投項目投資金額的具體內容、測算依據及測算過程,測算此次募投項目中實際補充流動資金的具體數額及其占此次擬募集資金總額的比例,是否超過30%;此次募集資金規模的合理性,募投項目是否涉及新產品、新技術,與公司現有業務及前次募投項目的區別與聯系,募集資金是否投向主業;募投項目的準備和進展情況如何,是否具備實施募投項目相應的人員、技術、設備等能力儲備;此次募投項目的必要性、產能規劃合理性以及新增產能消化措施;節能審查的辦理進展和預計取得時間,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公司業務是否具有獨立性存疑
定增預案顯示,2020-2022年以及2023年第1季第,安泰集團向關聯方的采購金額分別為42.31億元、64.97億元、56.39億元和13.32億元,主要是向關聯方新泰鋼鐵(安泰集團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李安民控制的企業)采購鋼胚,發生關聯銷售金額分別為22.41億元、35.33億元、33.74億元和8.27億元。
其中,新泰鋼鐵為安泰集團第一大客戶及供應商,報告期內采購占比平均達50%,且安泰集團子公司安泰型鋼的主要原材料為新泰鋼鐵提供的h型鋼鋼坯,具有不可替代性。
實際上,安泰集團曾在2020年報送山西證監局的整改報告中提出,公司及新泰鋼鐵承諾在2024年末前力爭用更短的時間,通過包括但不限于資產和業務重組整合等方式解決關聯交易。在關聯交易徹底解決之前,公司與關聯方將盡可能減少關聯交易的種類及金額。
針對關聯交易,上交所要求安泰集團說明:公司向關聯方采購的具體情況,關聯交易是否依法履行程序并充分披露;公司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價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公司為關聯方代墊成本費用的情形或利益輸送等其他安排;公司與新泰鋼鐵同時發生大額關聯采購及關聯銷售的原因及合理性,向關聯方新泰鋼鐵大額采購h型鋼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理由是否充分和合理,新泰鋼鐵與公司是否形成雙向依賴,公司的業務是否具有獨立性。
未及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共1.31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安泰集團的經營合規性受到質疑。例如,公司子公司因未經批準占用集體土地建設受到1單行政處罰;2020年,因關聯交易未能有效進行規范和控制等事項,公司被山西證監局出具責令整改的監管措施;截至今年3月31日,公司未及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共計1.31億元,目前已確定了解決方案。
為此,上交所要求安泰集團說明: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訴訟、仲裁,相關事項對公司經營、財務狀況、未來發展的影響,預計負債計提是否充分;最近36個月公司所受行政處罰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是否存在導致嚴重環境污染、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資者合法權益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未及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原因,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解決的具體方案及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相關人員是否因該事項公司產生糾紛,公司是否存在因此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法律風險,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與此同時,安泰集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安民以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權為其實際控制的公司新泰鋼鐵與民生銀行簽署的最高授信額度為24.72億元《綜合授信合同》提供質押擔保,該授信合同最早于2016年簽訂并多次延期,目前延期至2024年6月20日。
上交所要求安泰集團說明:李安民股份質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質押資金計劃用途是否與實際資金流向相一致,以及約定的質權實現情形;質押是否存在較大的平倉風險,是否可能影響控制權穩定以及相應的應對措施。
此外,針對公司的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凈利潤大幅下滑趨勢是否持續存在以及公司是否面臨較大的債務償付風險等問題,上交所也要求安泰集團一一說明。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