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7 09:45 | 來源:紅星資本局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事實上,去年國泰君安就有2個保薦IPO項目在被監管現場檢查后主動撤單。其中一家擬上市企業在撤單9個月后還連同國泰君安一起被監管處罰,另一家則被監管質疑在勞務派遣用...
3月4日晚,深交所官網顯示,因中鼎恒盛氣體設備(蕪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鼎恒盛”)及保薦人國泰君安證券(601211.SH,簡稱“國泰君安”)提交撤回創業板上市申請,中鼎恒盛發行審核狀態變更為“終止”。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中鼎恒盛是年內第17家主動終止在創業板IPO的擬上市企業,該公司去年曾被證監會抽中現場檢查,截至目前未答復首輪問詢便撤單。
事實上,去年國泰君安就有2個保薦IPO項目在被監管現場檢查后主動撤單。其中一家擬上市企業在撤單9個月后還連同國泰君安一起被監管處罰,另一家則被監管質疑在勞務派遣用工等方面是否構成違法,監管還質疑保薦人國泰君安等中介機構“執業過程是否勤勉盡責”。
中鼎恒盛未答首輪問詢便撤單
去年曾被證監會抽中現場檢查
據深交所披露,中鼎恒盛IPO申報于2023年5月8日獲得受理,原計劃募資10.0309億元,同年5月29日收到首輪審核問詢函。截至2024年2月27日向深交所申請撤回上市,該公司未針對首輪問詢披露過任何答復文件。
截圖自深交所網站
據證監會官網消息,中鼎恒盛曾在2023年7月被證監會按照《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抽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除了首發企業外,證監會還對中介機構執業質量進行檢查。紅星資本局注意到,除中鼎恒盛外,彼時被抽查的河南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也于2023年12月撤單。
截圖自證監會網站
招股書顯示,中鼎恒盛的主營業務為隔膜壓縮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其中公司銷售的隔膜壓縮機包括整機和核心組件,以整機銷售為主。
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中鼎恒盛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034.41萬元、14214.34萬元、24049.79萬元和14412.48萬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分別為1718.16萬元、3847萬元、7367.43萬元和3977.69萬元。
營收逐年增長的同時,該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雖處于較高水平,但呈現下滑趨勢。招股書顯示,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其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48.81%、48.92%、44.61%和39.07%。對此,該公司解釋稱,“隔膜壓縮機產品技術門檻較高,但未來隨著下游市場需求的爆發式增長,更多國內外企業嘗試進入隔膜壓縮機市場,市場競爭加劇,同類產品供給增加,可能導致公司面臨產品價格下降風險,影響公司毛利率水平。”
中鼎恒盛募資主要用于隔膜壓縮機智能化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營銷及服務網絡建設項目、企業信息化升級改造項目和補充流動性資金,其中擬募資3億元用于補流。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該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542.08萬元、1154.04萬元、-44.11萬元和345.08萬元,其中2022年現金流量凈額為負。對此,該公司解釋稱,“主要系當年部分客戶回款較慢、支付原材料采購款較多等所致。”
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
去年就因保薦違規收監管罰單
隨著中鼎恒盛IPO的終止,其保薦人頭部券商國泰君安也引發關注。紅星資本局注意到,中鼎恒盛并非國泰君安保薦的IPO項目中首個因監管現場檢查后撤單的企業,此前就有首發企業在被監管抽查后撤單,但最終發現問題也難逃被罰。
2023年11月27日,深交所一口氣發布了四份監管函,對科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科都電氣”)、國泰君安及兩名保代、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及兩名律師、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兩名注冊會計師作出了處罰,共同指向科都電氣IPO項目中的違規行為。
深交所指出,證監會對發行人開展了現場檢查,經查明,國泰君安作為保薦人,徐巍、洪華忠作為保薦代表人,在保薦科都電氣首發上市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未充分核查并督促發行人及時整改財務內控不規范情況;對在建工程合同管理合規性核查不到位;對發行人的研發費用核查不到位;對發行人勞務外包規范性核查不到位。鑒于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決定對國泰君安、徐巍、洪華忠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截圖自深交所網站
值得一提的是,監管開出罰單距離科都電氣及國泰君安申請撤回IPO已經過去9個月時間。據深交所披露,科都電氣赴創業板IPO于2022年9月獲得受理,同年10月11日收到首輪審核問詢函。與中鼎恒盛的情況相同,截至2023年2月撤回上市申請,科都電氣未答復首輪問詢。
再往前看,2023年4月,上海索迪龍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索迪龍”)終止創業板IPO,原因同樣是發行人與保薦人國泰君安主動撤單。此前2022年7月,證監會官網公布《2022年第三批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抽簽情況》,其中就有索迪龍。
此外,索迪龍還在撤單前兩周回復了首輪問詢。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現場檢查后,監管不僅要求發行人針對勞務派遣用工方面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報告期內未繳納住房公積金與社保是否可能受到相關行政處罰及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等方面展開說明。在關于中介機構執業質量方面,監管還同時要求保薦人等中介機構說明“執業過程是否勤勉盡責”。
截圖自索迪龍與保薦機構回復意見
監管現場檢查發現,保薦人存在對發行人關聯方資金流水的穿透核查程序不到位,以及保薦工作底稿中未包括關鍵主體銀行流水核查情況等情形。對此,監管要求保薦人及其他中介機構展開說明。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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