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3 09:33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11月2日湖南證監局公布對西部證券(13940,-010,-071%)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主要因為在今年公司債業務現場檢查中,監管層發現西部證券發行承銷的15瀏水債存在信息披露不一致
具體而言,信息披露存在多項不一致情況。
首先,15瀏水債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發行人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開戶為中國建設銀行(7.010,-0.06, -0.85%)瀏陽支行,賬號為4300155006105968888”。
但發行人實際使用的募集資金專戶為開立于瀏陽農村商業銀行、建設銀行瀏陽支行、交通銀行(6.170, -0.01, -0.16%)瀏陽支行、長沙銀行瀏陽支行的4個自有賬戶,募集資金于2015年8月6日由西部證券賬戶轉入發行人上述4個賬戶。發行人及受托管理人未對上述不一致情況進行披露。
第二,15瀏水債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發行人在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瀏陽支行開設唯一的償債保障金專戶,專門歸集和管理償債保障金”。
但發行人實際使用的償債賬戶為開立于民生銀行(8.180, -0.04, -0.49%)瀏陽支行的自有賬戶,2016年債券利息由民生銀行賬戶支付。
而15瀏水債2015年年報仍披露“公司在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瀏陽支行開設唯一的償債保障金專戶,專門歸集和管理償債保障金”;2015年債券受托管理報告仍披露“監管銀行: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瀏陽支行”;2016年債券受托管理報告仍披露“監管銀行: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瀏陽支行”。上述定期報告及受托管理報告披露事項與實際不一致,且發行人及西部證券未對上述不一致情況進行披露。
在募集資金方面,亦存在問題。15瀏水債募集資金專戶及償債保障金賬戶設立、使用與募集說明書約定不一致,未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募集資金的接收、存儲、劃轉與本息償付未在專項賬戶內進行,存在自有資金及財政撥款轉入募集資金專戶;依據瀏陽市政府有關文件要求,將300萬元作為借款用于代瀏陽市株樹橋水庫管理局購買農業銀行(3.690, -0.03, -0.81%)資產處置包。
湖南證監局表示,發行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湖南證監局已對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西部證券作為15瀏水債的受托管理人,在債券存續期間未能勤勉盡責地履行受托管理義務,未能持續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西部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