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來,銀行業和保險業各項監管政策逐步落地實施。今年3月13日,全國兩會召開之際,關于“銀保兩會”合并再次成為熱議話題。
國務院機構改革報告顯示,將組建中國銀行(4.140, 0.01, 0.24%)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并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的職責整合,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為了解強監管時代下的銀保代銷合作動向,《證券日報》記者走訪了部分銀行網點,發現年金類保險產品受到熱推。
監管不斷加碼
根據3月13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顯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合并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這意味著,中國金融監管體制延續多年的“一行三會”結構將成為歷史概念,將形成新的“一行兩會”結構。
自去年以來,銀行業和保險業嚴監管貫穿始終。去年3月末以來,銀監會“三三四”專項檢查陸續啟動,針對銀行業“違法、違規、違章”,“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進行全面整治,監管風暴掀起。
去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正式下發,資管行業迎來最嚴監管。在監管政策和市場環境變化的影響下,2017年的銀行業正在經歷調整與轉型。
2018年伊始,強監管依然繼續,且監管文件出臺頻率大幅提高。1月13日,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銀監會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銀監發〔2018〕4號)》。之后,銀監會又相繼出臺《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等多個專項領域的監管文件,對委托貸款、債券業務、同業風險暴露、同業負債等領域進行了詳細監管規范。由此可以看出,在2017年的規范治理工作基礎上,2018年仍將保持監管高壓態勢,且監管范圍會更廣,持續時間也會相對較久。
此外,為了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保險業強監管持續加碼。去年5月11日,中國保監會下發的《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保監人身險〔2017〕134號),該文件的核心內容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后,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二是萬能型保險產品、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設計應提供不定期、不定額追加保險費,靈活調整保險金額等功能。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
隨后,保監會為了進一步強化“保險業姓保”、“監管姓監”,印發了《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監管 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的通知》、《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國保監會關于強化保險監管 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中國保監會關于保險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國保監會關于彌補監管短板構建嚴密有效保險監管體系的通知》,形成了全面加強保險監管的“1+4”系列文件。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強監管、治亂象、補短板、防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的任務和要求。
年金類保險受銀行力捧
“受一系列政策的監管下,現在針對客戶短期理財需求推出的銀保產品不多,主要推出的是長期的年金保險,這類產品屬于固定收益類產品,并且大多是5年期以上的產品”,多家銀行的理財經理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如此回應。
本報記者近日走訪多家銀行網點了解到,中長期、年金類產品成為銀保市場的主流產品。此外,也有部分銀行代銷中短期萬能型產品,但是這種三年期、五年期的萬能型產品相比之前明顯減少。銀行方面也表示,“萬能型保險產品將在月底停止銷售,根據監管要求,今后代銷的產品主要以長期保障型產品為主。”
在某股份制銀行網點,本報記者在銀行工作人員出示的宣傳頁上看到的共3款推薦保險產品,其中有兩款為不同保險公司的年金保險,另外一款是某險企公司推出的萬能型保險產品。
從本報記者獲得的一張保險產品宣傳資料上來看,和萬能型保險在合同中只寫明預定利率、預定利率之上都不保證不同的是,年金保險以現金價值表的形式來約定收益率,現金價值即包含了本金和收益率,退保時以此為準,而這在銀行理財經理的推薦中,就成為了“保本保收益”的理財產品。
上述銀行理財經理告訴本報記者:“監管要求保險產品回歸保障功能,高收益率、返還快的產品已經沒有了,消費者今后購買保險面臨最大的一個變化是產品返還期拉長。”
從本報記者走訪情況來看,多家銀行主推的皆為年金保險產品,一般持滿5年,年化單利收益可達4%以上,而收益隨持有時間增加。
保監會在去年下發的《中國保監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中明確指出,保監會支持并鼓勵保險公司大力發展長期年金保險產品。“保險公司開發的長期年金保險產品,應重點服務于消費者長期生存金、長期養老金的積累,并為消費者提供長期持續的生存金、養老金領取服務。”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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