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資融券到期前兩天,海通證券(8.780, 0.11, 1.27%)鹽城建軍中路營業部才告訴我太太說她沒有資格展期。我和我太太措手不及,在反復交涉無果后,我太太的賬戶被強平,虧損23萬多。他們為什么不能早點告訴我?”事情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但投資者W先生和記者溝通時的情緒仍不平靜。他反復向記者強調,如果他們早知道他的太太王女士沒資格在海通證券辦理融資融券展期,就根本不會發生這么大的損失,尤其是在股票被強平后又上漲的情況下。W先生覺得海通證券應該對此負責,但海通證券并不這么想。
申請展期才知早在黑名單
2013年,投資者王女士在海通證券鹽城建軍中路營業部開通了融資融券賬戶,之后由其丈夫W先生操作管理。在2018年10月前,王女士的賬戶并沒有申請過展期,但W先生操作的另一個融資融券賬戶一直都能正常進行展期操作。2018年10月8日,海通證券客戶經理李某聯系W先生,稱王女士的融資合約將在10月12日到期。W先生問,擔保比到多少可以展期,李某稱要到150%,并告訴W先生要轉多少錢,而W先生也按照要求準備好了錢,準備等到期時轉入申請展期。
10月10日,李某突然聯系W先生,稱王女士的賬戶可能在黑名單里,要調出黑名單才可以展期。10月11日下午,李某約見了W先生和王女士,帶來了申請展期的簽字材料,幫助王女士申請調出黑名單。10月12日上午,李某告知W先生,展期申請未獲批準。之后W先生向海通證券總部、營業部等處進行交涉要求展期,但始終無果。10月15日上午10點10分,王女士的融資融券賬戶被海通證券強制平倉,損失約23萬元。
在與海通證券的溝通過程中,W先生得知王女士被拉進黑名單的原因,是其賬戶在2015年發生過違約,當時授信額度調整為0,同時賬戶被調入了黑名單。而王女士盡管之后重新辦理了授信并展開交易,但一直并未被解除黑名單。而王女士的賬戶在2015年就被調入黑名單一事,在本次強平之前,海通證券從未告知過W先生和王女士。
海通證券自認無過錯
在W先生將此事投訴至“易索賠”頻道之后,記者隨即向海通證券鹽城建軍中路營業部和海通證券總部展開了問詢。從公司方面的回應來看,W先生投訴的情節基本屬實,但公司自認并無過錯。
“2015年7月8日,該賬戶因違約被我司執行強制平倉程序,授信額度調整為0,同時被調入我司黑名單。2015年7月29日,客戶來營業部申請重新征信。在賬戶開立及二次征信過程中,均未涉及展期事項,客戶也未就展期事項提出疑問。該客戶融資負債178593.48元于2018年10月12日到期,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發送短信提醒客戶負債到期,及時了結負債,同時交易系統亦有通過登錄提示方式告知客戶負債到期。營業部融資融券崗李某于2018年10月8日(9月29日至10月7日為國慶長假)通過電話再次提醒客戶負債到期。客戶于2018年10月8日表達展期意向,營業部綜合評估后發現客戶在2015年曾因違約被強制平倉,賬戶被調入黑名單,不滿足展期條件,并于10月10日告知客戶該結果??蛻舻弥⒑?,表示不能接受,情緒激動,堅持要求營業部為其辦理展期?;诖耍?0月11日,營業部營銷總監王某與融資融券崗李某在客戶拒絕來營業部現場溝通的情形下,親自赴客戶配偶及客戶王女士工作場所面見,告知有關事項并簽署有關賬戶調出黑名單的申請材料。公司根據有關規定,再次嚴格仔細審核了客戶資料,認定客戶不具備展期資格,客戶申請予以駁回。10月12日上午開市前,營業部第一時間再次告知客戶,其展期申請未能通過,并督促其盡快按合同約定盡快了結負債,否則將會被公司強制平倉并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客戶表示,不接受不能展期的結果,如我司強平,將向營業部索賠賬戶內造成的損失。根據融資融券合同規定,客戶賬戶于10月15日被我司執行強制平倉。”海通證券向記者給出了這樣的回復。
對于公司為什么不提前告知王女士無資格展期一事,海通證券的解釋是:“前期簽署合同、重新征信均不涉及展期事項,客戶也未對展期事項提出疑問??蛻粽蛊谛杩蛻籼岢錾暾埡?,公司對客戶的信用狀況、適當性匹配、負債情況、維持擔保比例水平、年齡、已結未付利息的歸還等方面綜合評估,才能確定是否允許其辦理展期事項。”
“我司證券金融部和鹽城建軍路營業部在處理王女士賬戶開立及展期等事項上均符合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在債務處理期限內,也履行了有關告知義務??蛻粽蛊谏暾埼传@批準系客戶自身原因導致,與我司審批流程無關。之后,營業部將積極主動與客戶加強溝通,化解客戶情緒,避免矛盾及事態激化。”對于整件事情,海通證券自認毫無過錯。
律師稱合法不合情
關于事情的經過,W先生和海通證券的表述基本接近;而對于此事的是非,雙方的觀點卻是南轅北轍。而從律師的角度來看,證券公司的做法合法,但是不合情。
“如果融資融券合同中關于續約沒有特殊約定,那就意味著,融資融券合同可以在到期日自然終止,任何一方都有不續約的權利。
對于投資者而言,之前該證券公司同意續約并不意味著本次證券公司還會續約,投資者應當充分意識到合同到期未續期的風險。”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表示。但他同時認為,
對于證券公司而言,雖然其有不續約的權利,但是在情理層面上,證券公司也應當以妥善地方式提前通知投資者。“證券公司的做法,法理角度而言很難界定為違約或者侵權,但在情理層面,確實不夠妥當。”
“如果海通證券事先告知我們不能展期,我愛人完全可以在其他沒有這個限制的證券公司賬戶進行融資買賣,不會在你海通證券進行交易。或者如果能及早告知,我愛人完全可以早點去申請調出黑名單,而不是事到臨頭才急急忙忙去做這些事情,完全措手不及。我堅持認為海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W先生甚至不愿接受律師關于“券商合法”的說法。“你賺我手續費和融資利息的時候一聲不吭,在我身上錢也沒少賺,到了我要展期的時候你才告訴我不行,這不是太過分了嗎?”W先生說。
W先生表示他會繼續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訴,而對于事情的進一步發展,記者也將繼續予以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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