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8 12:00 | 來源:覽富財經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新潮能源 證券代碼:600777)9月18日發布了關于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公告中稱,針對公司與霍爾果斯智元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智元投資)信托受益權轉讓糾紛一案,山東省高...
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新潮能源 證券代碼:600777)9月18日發布了關于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中稱,針對公司與霍爾果斯智元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智元投資)信托受益權轉讓糾紛一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智元投資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司支付信托受益權轉讓款及違約金合計約2.5億元。
公司表示已在2018年年度報告“其他應收款”科目中對本次案件涉及的20,000萬元全額計提了壞賬準備。鑒于本案判決為一審判決,公司尚不能預知案件最終判決結果及是否會對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
在2016年6月28日,新潮能源利用2億元閑置資金購買了“方正東亞華翔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2017年11月份,新潮能源董事會通過議案將該信托受益權轉讓給智元投資。此后,公司與智元投資簽署了《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及兩份補充協議,最終約定以22752.8萬元轉讓該信托受益權,智元投資需在2018年6月19日前將全部轉讓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賬戶。
然而智元投資并未按照協議履約。2018年6月20日,新潮能源將智元投資訴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支持了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判令智元投資支付公司信托受益權轉讓款22752.8萬元以及違約金2275.28萬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129.18萬元以及保全費5000元。
雖然目前勝訴為一審,對方是否有履約能力尚未可知。但顯然在之前頻頻勝訴的案件中,此次一審勝訴對新潮能源依舊是一個利好消息。
據了解,在今年1月30日,針對子公司上海新潮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新潮)與北京農電九九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涉訟事項,上海新潮向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償還142.5萬元采購款、資金占用損失及維權費用12.05萬元。最終虹口區人民法院支持了上海新潮全部訴訟請求。
6月19日,公司多個賬戶被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法院凍結一案,經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書,發回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法院重審。
7月24日,在貝澤公司要求新潮能源子公司浙江犇寶對長沙澤洺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一案中,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該訴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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