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2 11:30 | 來源:華夏時報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具體來看,輕松保存在兩大違法行為,一是銷售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保險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行為。...
7月21日,《華夏時報》記者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銀保監會開出的2022年第3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廣東輕松保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下稱“輕松保”)因違規使用條款費率及宣傳“首月0元”等違法行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款130萬元。
對此,輕松保相關負責人回應《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近日,我們關注到有關銀保監會的通報,平臺對此高度重視,此次處罰是因為2019年平臺上曾銷售的兩款產品與備案情況存在出入,公司第一時間進行了內部排查整改,并于2020年3月將涉及的兩款產品緊急下架,并以此為戒,后續產品未出現此類問題。”
公司及責任人累計被罰130萬
具體來看,輕松保存在兩大違法行為,一是銷售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保險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行為。
銀保監會開出的罰單顯示,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輕松保保險經紀通過微信公眾號銷售安心財險承保的“安享一生尊享版”產品,宣傳銷售頁面列示“首月0元”“輕松籌感恩回饋,年度巨獻”“限時特惠,首月立減**元”等內容,實際是首月不收取保費,將全年應交保費平攤至后11個月,與安心財險在銀保監會備案的條款費率不一致,消費者并未得到保費優惠。
另外,輕松保在銷售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保險產品時還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行為。
根據罰單內容,2019年4月至檢查進場日,輕松保保險經紀通過微信公眾號銷售眾惠財險承保的“年輕保·600萬醫療保障”產品,宣傳銷售頁面列示“首月0.1元”“首月3元”“輕松籌感恩回饋,會員日補貼”等內容,實際是將全年應交保費扣除首月0.1元或3元后,將剩余保費平攤至后11個月,與眾惠財險在銀保監會備案的條款費率不一致,消費者并未得到保費優惠。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輕松保提出兩點陳述申辯意見,一是現場檢查結束后,公司已對違法行為及時糾正,且已對責任人員及時問責,請求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是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應當認定為同一個違法行為,請求給予一次罰款。
經復核,銀保監會認為,現場檢查結束后停售涉案產品并進行內部問責不能作為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理由,輕松保銷售安心財險保險產品的違法行為和銷售眾惠財險保險產品的違法行為,嚴重違反監管要求,主觀故意明顯,屬于違反《保險法》的同一規定,實施多次獨立的金融違法行為,遵循過罰相當原則,銀保監會依法對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分別實施處罰。因此,對輕松保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除此之外,輕松保前后兩任總經理于亮、徐爍,以及時任輕松保銷售管理部和技術部負責人的余海鵬三名責任人也提出,在其領導下,公司已對違法行為及時糾正,且本人已被輕松保保險經紀內部問責,請求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但經復核,銀保監會認為,現場檢查結束后公司停售涉案產品,三名當事人被內部問責均不能作為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理由。因此,對于亮、徐爍、余海鵬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最終,銀保監會就上述違法行為對輕松保保險經紀罰款100萬元。并對于亮警告并罰款10萬元,對徐爍警告并罰款10萬元,對余海鵬警告并罰款10萬元。
監管部門多次提示風險
近年來,為進一步降低投保門檻,吸引用戶投保,險企以及互聯網平臺想盡辦法降低交費門檻,為此不惜使用“首月0元”“首月0.1元”的宣傳手段。盡管這種“噱頭”式的產品宣傳在產品銷售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卻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很多消費者在并不了解保險內容、保費繳納等情況下,被“免費”誘導而投保,最后引發消費者投訴【進入黑貓投訴】或糾紛。
早在2020年底,銀保監會消保局就曾對這些行為進行定性。在《關于安心財險、輕松保經紀、津投經紀、保多多經紀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例的通報》中,監管明確批評使用“首月0元”等進行宣傳,涉嫌欺騙投保者。并稱所謂“首月0元”實際上只是把首月該收取的保費均攤到后續的11個月,實際并沒有讓利給消費者;同時,險企以及平臺的這種行為也涉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問題”。
去年10月,銀保監會消保局再次發布《關于防范保險誘導銷售的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清晰地認識到“免費”是誘導,極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風險。
銀保監會認為,從保險產品本身看,上述宣傳未全面展示保費繳納整體情況,實際上是將保費分攤至后期,消費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費優惠。從營銷方式看,營銷片面強調“首月0元”,卻未對保費繳納整體情況、保險責任等重要內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費者忽視產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廣告界面設置不規范,故意誘導消費者勾選“購買”“領取”“自動續費”等選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值得一提的是,銀保監會還曾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在經營主體方面,對保險機構技術能力、運營能力和服務能力提出明確要求,重點解決消費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頁面、找不到投訴入口、退市產品查不到保單、買的快退的慢等服務問題。在產品開發方面,從源頭上規范了首月“0”元、長險短做等銷售誤導問題,以及退保高扣費、健康告知晦澀難懂等投訴集中問題。
輕松保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未來,公司將不斷提高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對保險產品銷售過程中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承擔起互聯網保險銷售平臺的主體責任,實現合規穩健發展,為用戶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務,也請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