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7 11:13 | 來源:新浪財經 | 作者:林羽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值得注意的是,兩名被罰員工的背后,牽涉多年前的一樁違法發放貸款案件。據裁判文書網顯示,此案涉及金額高達2700萬元,給中行泉州分行造成損失逾1150萬元。...
近日,中國銀行泉州行政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泉州泉秀支行均因信用卡購車分期業務辦理不盡職,分別被泉州銀保監分局罰款50萬元。同時,上述兩支行員工林某、駱某某被禁業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值得注意的是,兩名被罰員工的背后,牽涉多年前的一樁違法發放貸款案件。據裁判文書網顯示,此案涉及金額高達2700萬元,給中行泉州分行造成損失逾1150萬元。最終,兩名員工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中行兩家支行合計被罰100萬,
兩名員工遭終身禁業
3月1日,泉州銀保監分局發布兩張罰單,劍指中行兩家支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具體來看,中行泉州行政中心支行、中行泉州泉秀支行均因信用卡購車分期業務辦理不盡職,分別被泉州銀保監分局罰款50萬元。
同時,中行泉州行政中心支行員工林某、中行泉州泉秀支行員工駱某某被禁業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值得注意的是,林某、駱某某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背后,牽涉多年前的一樁違法發放貸款案件,其中揭露了兩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未認真審核21人車貸材料致銀行損失,
被告人自稱太相信車行
據裁判文書網此前發布的一則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駱某某,男,1969年11月24日出生于福建省惠安縣,原中國銀行泉州分行泉秀支行信貸員(客戶助理),是本案被告人之一。
據判決書顯示,駱某某于2013年11月進入中國銀行泉州分行泉秀支行,履行貸款發放一級審批職能。
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間,駱某某在辦理泉州晨華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和泉州祥馳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零首付”車貸業務中,沒有履行信貸員的職責,未對上述公司實際負責人黃某、魏某(均已判刑)提供的楊某等21名客戶申辦車貸材料的真實性認真審查。
同時,駱某某也未對客戶個人薪資證明等信用狀況進行盡職調查,未對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車協議等重要材料真假進行核實查驗,對明顯超出汽車真實價格的申請未予審查,致使上述21人通過虛假材料向中國銀行泉州分行騙取貸款合計1674.8萬元。
截至2016年12月4日,上述貸款尚欠約676.16萬元未還,且有多名客戶失聯。
在法庭上,駱某某供述稱,由于其太相信車行,所以對車行提供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真實性沒有去核查,對申請貸款的材料和抵押物沒有審查,才出現發票等材料造假的現象。
自認為車行提供的購車發票為真,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除了駱某某,林某也是令中國銀行泉州分行損失數百萬元的被告人之一。據裁判文書網顯示,林某,男,1988年12月3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安市,原中國銀行泉州分行刺桐支行信貸員(客戶助理)
具體來看, 2013年4月,林某被聘為中國銀行泉州分行刺桐支行大堂經理,2014年9月,又被聘為上述支行信貸員(綜合業務類客戶助理),履行貸款發放一級審批職能。
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間,林某在辦理泉州晨華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零首付”車貸業務中,沒有履行信貸員的職責,未對上述公司實際負責人黃某、魏某提供的馬某等13名客戶申辦車貸材料的真實性認真審查,未對客戶個人薪資證明等信用狀況進行盡職調查,未對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車協議等重要材料真假進行核實查驗,對明顯超出汽車真實價格的申請未予審查,致使上述黃某等13人通過虛假材料向中國銀行泉州分行騙取貸款合計人民幣1035萬元。
截至2016年12月4日,上述貸款尚欠約473.97萬元未還,且有多名客戶失聯。
值得注意的是,林某在法庭上供述稱,時任刺桐支行行長吳某對其表示,晨華車行要來辦汽車信用卡分期業務,這項業務由其負責。因林某認為車行提供的購車發票都是真的,所以沒有去核實發票的真實性,其他申辦材料和所抵押車輛也沒有去審查。
此外,黃某、魏某證實二人合伙采用偽造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首付款證明、購車合同等證明文件材料的方式,銀行申請辦理汽車分期貸款,騙取購車貸款并從中套取現金及賺取手續費的事實。
同時,據多名證人證實,其找晨華公司購車并向中國銀行泉州分行申請辦理“零首付”車貸,車貸得款均比車價高,具體都是由車行辦理,車行收取貸款總數的10%左右作為手續費。
一審法院表示,被告人駱某某、林某身為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其行為均已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最終,駱某某、林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分別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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