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大行將撥備覆蓋率調至150%之下兩年后,銀監會終于下決心調整全行業貸款損失準備的監管要求。這一次的基本原則是,對不良貸款確認準確、處置主動及資本充足率較高的銀行,撥備覆蓋率和貸款撥備率這兩個指標都可相應下調。其中,撥備覆蓋率從不低于150%調整為120%~150%,貸款撥備率也從不低于2.5%,調整至1.5%~2.5%。
消息一出,不少市場人士群情激奮,認為這能為銀行帶來巨大的利潤釋放空間。但這種看法顯然過于樂觀了,如果了解政策出臺的前因后果,就會知道事情沒有這么簡單。
150%的撥備覆蓋率和2.5%的貸款撥備率,都源于銀監會2011年中下發的4號文,也即《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管理辦法》。當時的情況是:一方面銀行剛剛從2009年至2010年的信貸狂潮中抽身而出,惘然未知將要面臨什么風險;另一方面,2003年以來銀行良好的盈利狀況仍在延續,雖然邊際增速在放緩,但市場情緒依舊樂觀。4號文的下發無異于當頭一棒,當時大多數的銀行并不樂意從增速逐漸放緩的凈利潤中再切出一塊作為風險緩沖。
從當時整個銀行業的不良分類確認結果來看,2.5%的貸款撥備率基本涵蓋了五級分類中的后四類,不僅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能全部吸收,連所有的關注類貸款納入其中都沒問題,由此可見當時監管層考慮問題之審慎和周密。由于提前防患于未然,商業銀行此后數年雖然凈利增長一再下降,但負增長的局面始終沒有出現。
但是,貸款撥備率將撥備總量和表內信貸規模掛鉤之后,也宣告銀行通過做大資產規模保利潤的傳統策略不再有效。因此2012年規則實施后,很多銀行開始琢磨怎樣才能把新增信貸留在表外,這就是現在規模超過100萬億元的資管行業的最初雛形。按照央行口徑,即便只衡量2016年末商業銀行表外理財的規模,也有23萬億元之巨。
巨量膨脹的表外資管規模,讓商業銀行找到了維持利潤增長和滿足監管要求之間的平衡點,但也埋下了風險隱患。在銀行業內部,不同的風險策略也導向了不同的結果。一些不良確認準確并處置主動的商業銀行,在度過了最初一兩年的轉型低谷之后,不斷地從整個資管市場的發展中有所收獲,并形成了良性循環。一些風險管理相對激進的商業銀行,則在不斷膨脹的利潤面前迷失了方向。最終的結果,就是我們在2017年看到的那些天價罰單。
正因為如此,本次政策調整能夠受益的將主要是那些在資管市場快速發展期間能夠堅持自身風險偏好的銀行。在資管新規即將落地的前夕,這個政策事實上也相當于給了銀行一個正向激勵,只要能夠完整真實地確認表內外風險,監管將認可這種透明度。
考慮到表外資產回歸表內的量級,各家銀行這部分節省出來的撥備將很難回沖利潤。銀監會在通知中也明確要求,因撥備減少而增加的利潤不得用于發放獎金,也不得用于分紅。其最應該去的地方,是轉增資本后增加銀行吸納表外資產回歸的能力。另外,考慮到銀監會明確提出了資本充足率高的銀行可以相應下調撥備要求,未來商業銀行通過各種渠道補充資本的動力也會越來越強。
整體而言,這一次的政策調整核心目標在于鼓勵銀行更多地用表內貸款去替代表外資產。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少提撥備就可以厚增利潤,這個愿景在現實中也不會發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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